廖光明教育基金會是由大埔桃源在深圳實業家廖光明、何瑞香夫婦為紀念父親廖新員先生捐出的,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彩田中路中深花園A座23樓,價值一千萬元人民幣的房屋財產,將每年出租的租金(約45萬)與大埔縣教育局合作,於2007年1月成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廖光明教育基金會
- 基金類別:教育基金
基金會宗旨,使用規則,
基金會宗旨
基金會旨在獎勵在教學和科研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優秀校長、學科帶頭人、優秀班主任、學校青年骨幹教師,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鼓勵大埔學子成才,資助有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扶持教育科研。
基金會接受社會各界,包括機關、團體(包括港、澳、台團體、海外華僑團體、國外友好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戶和個人的捐贈。
使用規則
1、獎教(兩年評審一次)。設學科突出貢獻獎1人,獎勵5千元;十佳校長10人,每人獎勵2千5百元,共2萬5千元;學科帶頭人20人,每人獎勵2千元,共4萬元;優秀班主任50人,每人獎勵1千元,共5萬元;學校青年骨幹教師30人,每人獎勵1千元,共3萬元。
2、獎學。對每年中考前10名、高考前6名的學生進行獎勵。中考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200元,第4-10名1000元;高考第1名3000元、第2名2500元、第3名2000元,第4-6名1500元。
3、助學。對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孤兒、單親、殘疾、特困家庭、重病、自然災害影響)給以資助,重點資助有特殊困難的高中和大學新生。大學新生每人3000元,高中學生每人每年1500元,資助總金額約25——30萬。
4、支持教育科研。設立科研專項經費3萬(沒有科研課題經費自動取消);出版《大埔教育》每年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