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救助管理站是廊坊市民政局直屬單位。
(一)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的一項臨時性、自願性的、無償的社會救助。
(二)對自願向救助管理站以及轄區內各救助點求助的或者由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機關引導、護送來救助管理站求助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無償救助,如實登記受助人員的個人情況,建立檔案。
(三)根據受助人員的需要無償提供下列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
(3)對在站內突發疾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
(4)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繫;
(5)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四)保障受助人員在站內的人身安全和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同時對其施行作息、衛生、學習等規範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