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2022年6月,福建省廈門市司法局就《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福建省廈門市司法局
發展歷程,內容解讀,

發展歷程

2022年12月27日,廈門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閉會,會議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

內容解讀

《條例》提出在本市政務部門和公共服務組織探索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首席數據官由單位相關負責人擔任,協同管理數據工作與業務工作,提升本單位的數位化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成立數據專家委員會,設立由政府、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相關單位的專家組成的數據專家委員會,開展公共數據治理、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研究和評估,為本市數據管理和發展工作提供專業意見。
按照《條例》要求,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數據套用和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數據治理機制,創新探索數據流通利用體系,加強數位化賦能城市治理,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提升數字社會水平。建立協調工作機制,解決數據管理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在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方面,《條例》提出,市人民政府應當培育公平、開放、有序、誠信的數據要素市場,探索建立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解決等市場運營體系,促進數據要素依法有序流動。
在數據安全方面,《條例》提出,建立數據安全責任制,數據處理者是數據安全的責任主體。數據同時存在多個處理者的,各數據處理者分別承擔各自的安全責任。數據處理者因合併、分立、併購等方式變更的,由變更後的數據處理者承擔數據安全責任。
在數字經濟發展方面,《條例》指出,完善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基礎數字產業鏈。探索建立數字經濟產業圖譜,動態更新發布重點數字經濟產業招商目錄,引導數字產業園區發揮集聚優勢。此外,市人民政府依託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夥伴關係創新基地,提升在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智慧型製造等領域的數據及通信基礎設施服務能力;依託廈門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探索建設金磚國家示範電子口岸。
《廈門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規定,市、區政府應將數據套用和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數據治理和工作協調機制,創新探索數據流通利用體系,解決數據管理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同時設立專門崗位和機構,探索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由單位相關負責人負責數據管理與業務協同工作。明確將建立數據安全責任制,要求數據處理者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重要系統、核心數據容災備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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