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港務 [000905]

廈門港務 [000905]

廈門港務 [000905],所屬的板塊包括三通概念板塊,深成500板塊,海峽西岸板塊,廈門板塊,騰安價值板塊,一帶一路板塊,港口水運板塊,融資融券板塊。

要點
要點一:所屬板塊 三通概念板塊,深成500板塊,海峽西岸板塊,廈門板塊,騰安價值板塊,一帶一路板塊,港口水運板塊,融資融券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1、為船舶提供碼頭設施,在港區內從提供貨物裝卸、倉儲、物流服務;貨櫃裝卸、堆放、拆拼箱;車輛滾裝服務;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簡單加工處理;2、物流供應鏈管理、整體物流方案策劃與諮詢、中轉、多式聯運服務(不含運輸)、物流信息管理;3、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4、批發、零售建材、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監控化學品)、礦產品(國家專控除外)、機械設備、五金交電及電子產品、紡織、服裝及日用品、農畜產品、文具、體育用品及器材、工藝美術品;5、房屋租賃。(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辦理審批許可證才能從事的經營項目,必須在取得審批許可證明後方能營業)。公司通過重大資產置換成為廈門港務集團控股的以港口綜合物流業務,散貨、件雜貨和內貿貨櫃裝卸、堆存和倉儲等業務為主的上市公司。在廈門地區,公司貨櫃班輪市場占有率保持在70%以上,散雜貨船舶代理市場占用率保持在61%以上,壟斷優勢突出。
要點三:港口物流 公司擁有東南沿海實力最強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全省規模最大的散雜貨裝卸碼頭,廈門港唯一的內貿貨櫃裝卸碼頭,福建省規模最大的貨櫃運輸車隊,廈門港唯一提供海上專業拖輪服務的企業和先進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同時擁有密集的物流網路,與世界一百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客戶建立了密切的業務關係,在國內經濟發達的沿海和沿江地區形成密集的業務網路,並延伸至內陸經濟開發地區和鐵路樞紐城市。公司業務貫穿貨物進出港所涉及的航運代理,理貨公證,報關,陸運,集拼,報關,倉儲,貨櫃堆存等各環節,構成了完整而高效的港口綜合物流服務供應鏈。
要點四:完善供應鏈 廈門港務船務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占比90%)主要從事助輪船靠離泊,拖駁船服務,港口貨物中轉,物資儲存,裝卸貨物,港口消防服務,海上船舶修理,該公司10年實現營業收入1.87億元,淨利潤5834萬元,廈門港務物流有限公司(註冊資本6500萬元,占比100%)主要從事貨櫃疏運,物流信息諮詢服務,承辦海運,報關,報驗,保險,相關的短途運輸服務及運輸諮詢業務,該公司2010年度實現營業收入6625萬元,淨利潤1466萬元。
要點五:海西經濟區建設 以福建為主體的海峽西岸經濟區,是我國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布局中處於重要位置。2011年3月,國務院批准《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這將進一步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的經濟開發與建設,為公司港口及物流配套業務帶來良好的發展機遇。同時,根據《2009-2015年福建省交通物流發展專項規劃》,交通物流業應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發揮先行作用。港口,高速公路,運輸樞紐站等將成為重點發展領域。
要點六:建設海滄港區20#、21#泊位 2012年10月,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廈門海隆碼頭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業主,負責投資建設和經營海滄港區20#、21#泊位,用於收儲地塊現有業務搬遷安置。預計公司建設海滄港區20#、21#泊位的實際總投資約為143,743萬元人民幣。項目建設期為30個月。東渡港區1#-4#泊位因郵輪母港項目的開發而面臨著搬遷,公司投建海滄港區20#、21#泊位將用於承接東渡碼頭搬遷的主要業務。該項目的建設增強了公司核心業務的競爭優勢,提升了碼頭接卸能力及後方堆存能力,降低了物流成本,是保障公司未來可持續經營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
要點七:對外投資 2012年7月,公司與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通過漳州市古雷作業區至古雷港互通口疏港公路A1段工程投資建設-移交(BT)項目招標成為投資人。經測算,該項目總投資規模約為52,337.38萬元人民幣,其中:中交三航公司先行墊資10,000萬元人民幣至交工驗收,公司自行籌措42,337.38萬元人民幣,預計於工程開工5個月後施工期內的每月初平均支付,即每月初支出3,256.72萬元人民幣。該項目建設期暫定18個月。投資該項目有利於公司積極參與古雷港區和古雷作業區的建設和經營,推動公司的拖輪、船代、貨代和理貨等業務儘快進駐古雷港區,對拓展公司港外市場、實施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的意義。
要點八: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8月,公司制訂未來三年(2012-2014)股東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可以採用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公司盈利且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每一年度現金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與經營發展計畫制訂,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相適應,採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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