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投資區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是廈門海滄投資區發布的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海滄投資區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海滄杏林台商投資區建設局
《廈門海滄投資區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是廈門海滄投資區發布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開放,加速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的開發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海滄台商投資區於一九八九年五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投資區規劃面積100平方公里。第三條投資區的發展目標是,充分...
四、土地開發和規劃建設管理 (一)投資區土地由管委會負責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管理、合理開發,並實行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轉讓,由管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廈門市國有...
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於1989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開發面積100平方公里,目標是建成廈門市的新工業區、新港區、新市區。海滄三面環海,海岸線長26公里,深水岸線長5.5公里,具備建設第五、六代貨櫃碼頭的條件,按規劃可建設萬噸...
本辦法所稱的公路建築控制區是指市、區政府按照本辦法在公路兩側劃定的一定範圍的區域。第三條 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公路建築控制區管理工作,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實施本辦法。規劃、土地、建設、工商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助交通主管部門...
加掛廈門市海滄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廈門市海滄區交通運輸局牌子。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管理、 人防、交通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制定海滄台商投資區、海滄區相應的實施細則和規範性檔案...
根據上述職能,海滄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3個職能科,分別為投資科、統計科、綜合科。 廈門市海滄區發展和改革局投資科 負責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等專項發展計畫,研究確定全區固定資產投...
(三)牽頭推進創新型城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建設全區創新體系,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四)負責管理全區科學技術資金、科技發展基金和科普經費的安排、使用。
向上級申報和落實公路水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計畫。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經濟貿易發展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5名(正處級2名,副處級3名)。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廈委辦發〔2011〕20號)、《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海委〔2011〕25號)、《...
廈門市海滄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濟發展、科技發展、貿易和口岸管理的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設定、編制核定、領導職數配備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下達海滄區委、區政府、 人大、政協及各群團機關編制...
2、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幹部的巨觀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區幹部隊伍建設規劃。3、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人才工作的戰略決策,按照黨管人才原則,牽頭做好全區人才工作,建立人才工作協調機制,加強...
1980年,國務院批准設立廈門經濟特區,面積2.5平方公里,1981年10月開始動工興建。1984年鄧小平同志視察廈門後,廈門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全島,面積131平方公里。隨後,中央又相繼批准廈門設立海滄、杏林、集美三個台商投資區和火炬高新技術...
凡是特區和台商投資區建設急需的各種高、中級人才,要積極引進;對本市無法調劑的專業人員、技術工人可以調進;對中央、省、市有明確政策規定的正當遷移,凡符合條件的,允許遷入;對特區建設非急需的一般人員,要從嚴控制。第四條廈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