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滄區經濟貿易發展局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廈委辦發〔2011〕20號)、《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海委〔2011〕25號)、《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海滄區政府機構領導職數及內設機構調整的批覆》(廈委編〔2011〕61號)檔案精神,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經濟貿易發展局是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負責調節工業經濟運行和工業企業經濟事務工作、綜合管理國內外貿易工作以及全區交通事業的職能部門,既是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的職能部門,同時又是海滄區政府的工作部門,加掛廈門市海滄區交通戰備辦公室、廈門市海滄區交通運輸局、廈門市海滄區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牌子,同時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海滄區經濟貿易發展局
  • 內設機構:綜合處等
  • 人員編制:行政編制11名
  •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劃出轉移的職責
招商引資、外資項目審批和工業項目審批職責劃出至區投資促進局。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區內電力線路保護區(包括架空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2.負責區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區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廈門市海滄區經濟貿易發展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工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的政策、法規。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查研究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
(二)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擬訂全區工業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工業發展戰略。負責市場分析調研,擬訂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辦法、措施,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商品流通、物流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有關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牽頭實施質量立區、商標品牌創建工作;負責區內企業融資擔保補貼、出口信用保險補貼、品牌獎勵、節能減排獎勵等扶持政策的擬訂工作並組織實施。利用市場拓展資金,組織企業參加各種展銷會,引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四)負責組織協調區內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產學研等工作。負責指導區內企業節能減排相關工作,推進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負責建立健全循環經濟發展的協調工作機制,負責清潔生產推進工作。負責全區民營、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的服務與管理。負責區內外資企業“產品出口型”和“技術先進型”的審核與推薦工作。開展省、市、縣(區)間的橫向經濟技術聯合活動,指導、協調我區有關經濟部門和兄弟縣區及企業外引內聯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區政府山海協作、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對外經貿政策、法規,擬訂全區對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與WTO相關事務調研,承擔有關WTO的政策、信息諮詢和技術援助;幫助企業應對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糾紛;組織本地產業損害的調查和認定。
(六)負責全區對外貿易業務的管理,申請、轉報出口商品計畫配額、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審查區內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負責出口加工貿易台賬的審批。
(七)依法履行能源管理職能,對全區電業實行巨觀調控、行業管理並負責區內電力線路保護區(包括架空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八)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行政管理,擬訂定點屠宰規劃,組織有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打擊私屠濫宰。負責區內酒類零售企業的酒類流通監管和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有關工作。
(九)負責區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食品安全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及工作部署,組織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評;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公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向區政府提出政策建議;根據年度預算安排,提出區級食品安全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扶持計畫;牽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十)負責擬訂全區縣、鄉公路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行使縣鄉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職能,指導和督促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水、陸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物資、戰備物資、節日旅客貨物運輸,確保疏運安全暢通。負責組織全區縣鄉公路的養護管理、檢查評定和交通情況調查。向上級申報和落實公路水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計畫。
(十一)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做好本地區國防交通戰備組織協調工作;擬訂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本地區的軍事行動和緊急任務組織海、陸、空交通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的國防運力和動員徵用。
根據上述職責,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經濟貿易發展局設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處、工業處、商貿交通處。
(一) 綜合處
負責本單位公文制發、流轉和管理;負責文書檔案、保密工作和印章管理使用。負責起草本單位綜合性重要檔案、材料。負責協調本局召開的各種會議,負責重要工作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反饋。負責經濟信息和調研工作,組織對外信息交流。負責重要活動安排及內外賓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後勤服務、綜治、計生、黨建等工作。負責辦理區人大、政協有關議案和提案,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工業處
負責全區工業的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擬訂全區工業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工業發展戰略。牽頭實施質量立區、商標品牌創建工作;負責區內企業融資擔保補貼、出口信用保險補貼、品牌獎勵、節能減排獎勵等扶持政策的擬訂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企業技術改造、節能減排、清潔生產推進工作。負責全區民營、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的服務與管理。負責區內外資企業“產品出口型”和“技術先進型”的審核與推薦工作。依法履行能源管理職能,對全區電業實行巨觀調控、行業管理並負責區內電力線路保護區(包括架空線路保護區和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負責全區對外貿易業務的管理,申請、轉報出口商品計畫配額、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審查區內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負責出口加工貿易台賬的審批。
(三)商貿交通處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對外經貿政策、法規,擬訂全區對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與WTO相關事務調研,承擔有關WTO的政策、信息諮詢和技術援助;幫助企業應對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糾紛;組織本地產業損害的調查和認定。負責商品流通、物流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有關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樓宇經濟扶持政策的擬訂工作,組織推動樓宇經濟發展。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行政管理。負責區內酒類零售企業的酒類流通監管和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區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有關工作。
負責擬訂全區縣、鄉公路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行使縣鄉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職能。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全區水、陸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物資、戰備物資、節日旅客貨物運輸,確保疏運安全暢通。負責組織全區縣鄉公路的養護管理、檢查評定和交通情況調查。向上級申報和落實公路水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計畫。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經濟貿易發展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5名(正處級2名,副處級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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