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湖裡(翔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的批覆》(廈委編〔2003〕038號)、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湖裡(翔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更名的批覆》(廈委編辦〔2008〕52號)和區委編委會《關於調整區、鎮<街>機關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的通知》(廈湖委編〔2004〕7號)等檔案精神,廈門市湖裡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具體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湖裡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最佳化園區投資環境
- 所在地:廈門市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發展工業園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制園區發展規劃和建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市政府批准的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依法管理園區土地,併合理開發和利用。
(三)負責統一管理園區內各類基礎設施和投資項目的規劃、定點、初設審批、施工,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建築工程的招投標、開工、質量監督及工程驗收工作。
(四)負責協調、完善園區生產、生活配套,最佳化園區投資環境,負責園區招商引資工作。
(五)負責協調園區企業的各項行政性審批工作,為企業服務,促進園區企業發展。
(六)負責協調園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七)負責制定園區各項管理辦法,實施園區日常管理。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廈門市湖裡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綜合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對管委會重點工作開展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府信息公開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管委會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管委會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綜治、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接待工作;協調園區安全生產及應急事項處理。
(二)建設處
負責參與編制和組織實施工業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儲備工作;負責組織園區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園區公用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和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園區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協調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監督建設項目施工圖技術審查、工程招標、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及工程備案等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期間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負責監督園區物業單位提升服務質量,維護園區形象。
(三)經濟發展處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園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擬訂和落實園區招商引資有關政策,提出調整招商政策的建議;參與入園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契約、章程的審查、批覆或轉報工作,協助辦理各項入駐手續;負責園區經濟統計分析工作,加強園區企業檔案動態管理;負責園區企業服務工作,協調處理園區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依法保護園區企業及務工人員合法權益;負責園區日常規範化管理。
人員編制
廈門市湖裡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其中: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副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