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滄區科學技術局

廈門市海滄區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廈委辦發〔2011〕20號)、《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海委〔2011〕25號)、《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海滄區政府機構領導職數及內設機構調整的批覆》(廈委編〔2011〕61號)檔案精神,廈門市海滄區科學技術局是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科學技術工作的工作部門,加掛廈門市海滄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海滄區科學技術局
  • 所在地區:廈門市
  • 編制:3名
  • 處級領導職數:1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增加智慧財產權管理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加強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管理;加強對台科技合作與交流,推進對台合作與交流項目建設。
2.加強轄區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培育、管理的職責。
3.加強創新型城區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廈門市海滄區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認真實施“科技興區”戰略,根據本區情況研究擬訂具體政策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制定全區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發展中、長期規劃;圍繞本區發展目標、規劃,組織研究確定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科技、智慧財產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牽頭推進創新型城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建設全區創新體系,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四)負責管理全區科學技術資金、科技發展基金和科普經費的安排、使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科技資金和項目的研究、審議和審批,負責管理科技計畫項目,確保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實施。
(五)組織協調科學研究,參與重大科技項目的論證與開發,研究制定全區科技體制改革、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最佳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
(六)大力扶持和發展科技型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申報、初審及推薦工作;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輔導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協助本區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開發項目和資金等。
(七)負責培育、建立和管理本區的科技開發創業園區,指導海峽兩岸創新創業園等各類科技園區的開發建設和海峽兩岸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開展高新技術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開展和組織協調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吸收、消化、創新和套用推廣工作;管理協調全區科技對外交流、合作,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港、澳、台、外的聯繫,發展同國內外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九)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組織、協調全區專利工作,並進行業務指導。參與調處本區專利糾紛和侵權案件。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以及智慧財產權隊伍的培訓工作;加強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十)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網路,組織協調各部門和各街道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創建“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城)區”、“科技進步示範縣(城)區”工作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工程。
(十一)負責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工作和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各種科技培訓和技術人才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才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廈門市海滄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1名(正處級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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