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滄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2011〕20號)、《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海委〔2011〕25號)、《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海滄區政府機構領導職數及內設機構調整的批覆》(廈委編〔2011〕61號)檔案精神,廈門市海滄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由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主要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海滄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區:廈門市海滄區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主要職責

廈門市海滄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二)負責對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日常監管工作。
(三)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統一管理;負責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的協調和指導。
(四)負責全區公務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工作;擬訂全區公務人員保障性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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