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是一部福建省廈門市政府相關部門於2007年10月1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廈門市
- 發布文號:廈府辦〔2007〕242號
- 發布日期:2007-10-18
- 生效日期:2007-10-18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福建省
簡介,具體內容,概要,一、整治工作目標,二、整治工作重點,三、整治工作措施,四、整治工作進度,五、職責分工,六、整治工作要求,
簡介
具體內容
概要
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廈府辦〔2007〕24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貿發局、市質監局、市藥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分別制定了《廈門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具體行動方案》、《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門市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藥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廈門市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廈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門市進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措施》,現將這十個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全省質量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57號)、《福建省人發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07]178號)及《福建省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貿發局、市質監局、市藥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分別制定了《廈門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具體行動方案》、《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門市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藥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廈門市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廈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廈門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門市進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措施》,現將這十個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廈門市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全省質量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57號)、《福建省人發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07]178號)及《福建省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標
(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在產品上加貼QS標誌;
(二)消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行為;
(三)消除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基本遏制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二)消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行為;
(三)消除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基本遏制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二、整治工作重點
(一)重點產品:乾制水產品、肉製品等監督抽查合格率較低的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淨水、速食麵、餅乾、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類產品。
(二)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
(三)重點單位:近年來產品質量問題較多的企業,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無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
(二)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
(三)重點單位:近年來產品質量問題較多的企業,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無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完善企業檔案,建立企業誠信記錄。從企業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代碼證等入手,建立起所有食品生產企業的重要信息檔案。同時按照企業的生產條件和違法違規記錄,建立企業質量安全誠信記錄。工商、衛生、質監部門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相互告知各自職責內證照辦理情況。
(二)加快食品市場準入進度,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制度。在完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檔案的基礎上,及時統計已獲證和未獲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單。督促已具備條件的未獲證企業提出申請;對暫不具備條件的企業,督促其儘快完善生產必備條件並準備申證;對暫不具備條件,經過一段時間整改又達不到條件的企業,要求企業關閉或停產,或與有條件企業合併,或是轉產具備生產條件的其他食品。
新開辦食品生產企業在申辦證照時,經辦部門應告知企業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將企業辦理證照情況通報質監部門。質監部門應及時督促企業儘快完善生產必備條件並申證。
全面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證後監管,對獲證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是檢查落實企業“三個環節”、“四本台帳”、“五項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三個環節”即檢查原料和成品倉儲管理、生產過程管理和添加劑的使用管理,其中生產過程管理著重檢查五個方面的衛生情況:一是廠區環境衛生,二是車間防蟲、防蠅、防鼠措施,三是洗手、更衣設施,四是生產設施、設備、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五是操作人員健康證。“四本台帳”即檢查原料進貨台帳、包裝物進貨台帳、產品銷售台帳、添加劑使用台帳和備案登記的落實以及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五項制度”即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員工進廠(場)培訓制度》、《衛生監督制度》、《添加劑管理制度》、《產品檢驗制度》、《標準化管理制度》,制度是否上牆以及制度執行情況。
(三)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在整治工作中,發現食品生產加工中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發現屬一般性食品安全隱患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嚴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一律停產整頓;屬於嚴重質量安全衛生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發現使用工業染料、非食品工業加工助劑及其他化學物質等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移送公安部門,並及時追查食品去向,嚴防流入消費環節危害人民民眾健康安全。
(四)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對現有現檔的食品企業進行梳理、排查,按證照是否齊全,生產經營規模,生產條件是否具備,衛生環境是否規範,產質量狀況等方面進行分類,具備基本條件的列入幫扶類企業,暫不具備條件但通過整改後能具備基本條件的列入整改類企業,不具備基本條件並無法進行整改的列入取締類企業。對幫扶類企業,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上門服務,督促其儘快取得證照;對整改類企業,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整改,整改後仍不具備條件的,予以取締;堅決取締不具備基本條件的無證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五)強化監督抽查。要將食品抽查作為監督抽查的重點,對不合格產品要加強跟蹤抽查,對肉製品、乾製品水產品等重點產品要加大抽查頻次。針對肉製品、乾制水產品不合格情況,召集我市肉製品、乾制水產品生產企業,召開質量分析會,分析不合格品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並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同時要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抽查工作,完善抽查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式,確保突發事件應急專項抽查工作高效、準確的開展。
(六)推進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食品安全信用宣傳和培訓工作,提高企業信用知識水平,同時建立起企業誠信檔案,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制定食品產業扶持政策,強化扶優扶強措施,加大幫扶度,支持誠信企業做強做大。
(二)加快食品市場準入進度,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制度。在完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檔案的基礎上,及時統計已獲證和未獲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單。督促已具備條件的未獲證企業提出申請;對暫不具備條件的企業,督促其儘快完善生產必備條件並準備申證;對暫不具備條件,經過一段時間整改又達不到條件的企業,要求企業關閉或停產,或與有條件企業合併,或是轉產具備生產條件的其他食品。
新開辦食品生產企業在申辦證照時,經辦部門應告知企業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將企業辦理證照情況通報質監部門。質監部門應及時督促企業儘快完善生產必備條件並申證。
全面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證後監管,對獲證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是檢查落實企業“三個環節”、“四本台帳”、“五項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三個環節”即檢查原料和成品倉儲管理、生產過程管理和添加劑的使用管理,其中生產過程管理著重檢查五個方面的衛生情況:一是廠區環境衛生,二是車間防蟲、防蠅、防鼠措施,三是洗手、更衣設施,四是生產設施、設備、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五是操作人員健康證。“四本台帳”即檢查原料進貨台帳、包裝物進貨台帳、產品銷售台帳、添加劑使用台帳和備案登記的落實以及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五項制度”即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員工進廠(場)培訓制度》、《衛生監督制度》、《添加劑管理制度》、《產品檢驗制度》、《標準化管理制度》,制度是否上牆以及制度執行情況。
(三)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在整治工作中,發現食品生產加工中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發現屬一般性食品安全隱患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嚴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一律停產整頓;屬於嚴重質量安全衛生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發現使用工業染料、非食品工業加工助劑及其他化學物質等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移送公安部門,並及時追查食品去向,嚴防流入消費環節危害人民民眾健康安全。
(四)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對現有現檔的食品企業進行梳理、排查,按證照是否齊全,生產經營規模,生產條件是否具備,衛生環境是否規範,產質量狀況等方面進行分類,具備基本條件的列入幫扶類企業,暫不具備條件但通過整改後能具備基本條件的列入整改類企業,不具備基本條件並無法進行整改的列入取締類企業。對幫扶類企業,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上門服務,督促其儘快取得證照;對整改類企業,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整改,整改後仍不具備條件的,予以取締;堅決取締不具備基本條件的無證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五)強化監督抽查。要將食品抽查作為監督抽查的重點,對不合格產品要加強跟蹤抽查,對肉製品、乾製品水產品等重點產品要加大抽查頻次。針對肉製品、乾制水產品不合格情況,召集我市肉製品、乾制水產品生產企業,召開質量分析會,分析不合格品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並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同時要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抽查工作,完善抽查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式,確保突發事件應急專項抽查工作高效、準確的開展。
(六)推進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食品安全信用宣傳和培訓工作,提高企業信用知識水平,同時建立起企業誠信檔案,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制定食品產業扶持政策,強化扶優扶強措施,加大幫扶度,支持誠信企業做強做大。
四、整治工作進度
專項整治行動從9月上旬至12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至9月12日)
下發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各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詳細實施方案,完成組織、宣傳、動員、部署工作;積極宣傳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設立並公布舉報電話,發動民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2日至12月10日)
1、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
9月30前,各區梳理完成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狀況的摸底更新,統計轄區內已獲證和未獲證規模以上企業數量和企業名單,並督促企業儘快申請領證。
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規模以上企業的發證工作。
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本轄區內全部食品生產企業的發證工作。
12月15日前,責令仍未獲得市場準入資格的食品生產企業停產,並予以關閉。
2、整治工作
突出整治重點,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在各區政府統一領導下,質監、工商、衛生、公安、食藥、經發等部門共同參與,充分運用現有的法律法規,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1日)
由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各區、各有關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通報批評。同時,要做好迎接國家、省的檢查驗收。
(一)組織部署階段(至9月12日)
下發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各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詳細實施方案,完成組織、宣傳、動員、部署工作;積極宣傳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設立並公布舉報電話,發動民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2日至12月10日)
1、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
9月30前,各區梳理完成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狀況的摸底更新,統計轄區內已獲證和未獲證規模以上企業數量和企業名單,並督促企業儘快申請領證。
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規模以上企業的發證工作。
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本轄區內全部食品生產企業的發證工作。
12月15日前,責令仍未獲得市場準入資格的食品生產企業停產,並予以關閉。
2、整治工作
突出整治重點,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在各區政府統一領導下,質監、工商、衛生、公安、食藥、經發等部門共同參與,充分運用現有的法律法規,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1日)
由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各區、各有關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通報批評。同時,要做好迎接國家、省的檢查驗收。
五、職責分工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在各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質監部門:負責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和專項抽查;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產品和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查處無照生產違法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衛生許可證的核發,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生產違法行為。
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匯總整理髮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工作。
公安部門:對查處的涉及食品違法行為的大案、要案,適時介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
經發部門:負責制定食品產業政策,扶持食品生產企業。
質監部門:負責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和專項抽查;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產品和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查處無照生產違法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衛生許可證的核發,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生產違法行為。
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匯總整理髮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工作。
公安部門:對查處的涉及食品違法行為的大案、要案,適時介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
經發部門:負責制定食品產業政策,扶持食品生產企業。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成立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步驟合理、措施得力、監督考核有效。同時要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監管部門正確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監管環境。
(二)積極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整治成果,及時揭露並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大力宣傳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情況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普及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提高人民民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引導正確消費。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整治成效。
各區、各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整治工作不認真、走過場、不紮實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嚴肅處理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同時要強化信息溝通和交流,在專項整治期間,各區、各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有關信息材料的蒐集、整理,每周向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整治動態,每月報告當月整治工作情況,遇到重大案件、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隨時報告。
各區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成立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步驟合理、措施得力、監督考核有效。同時要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監管部門正確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監管環境。
(二)積極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整治成果,及時揭露並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大力宣傳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情況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普及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提高人民民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引導正確消費。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整治成效。
各區、各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整治工作不認真、走過場、不紮實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嚴肅處理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同時要強化信息溝通和交流,在專項整治期間,各區、各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有關信息材料的蒐集、整理,每周向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整治動態,每月報告當月整治工作情況,遇到重大案件、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隨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