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根據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組建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批覆》(廈委編〔2011〕45號)設立的,2013年1月正式履職。
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全民事業單位,隸屬於廈門市交通運輸局管理,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處級。根據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行使全市的公路路政、道路運政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責。
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政策法規處、執法督查處、財務審計處、信息裝備處6個處室,直屬大隊、集美大隊、海滄大隊、同安大隊、翔安大隊、橋隧大隊、軌道交通大隊7個大隊和國道324線東孚、馬巷超限運輸檢測站2個治超站。

主要職責

(一)根據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行使全市公路路政、道路運政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責;
(二)負責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並對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三)負責組織協調重大執法任務及跨區域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其行政執法的普法宣傳工作;
(五)參與制定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規劃、業務範圍和管理制度,承擔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監督和行風建設工作;
(六)負責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行政執法對象違反安全生產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七)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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