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2010年7月24日14時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後,引起網友爭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廁所摔倒身亡事件
- 時間:2010年7月24日14時
- 地點:瀘州市江陽區
事件簡介,事件經過,同事爆料,律師觀點,
事件簡介
午休期間上廁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犧牲’?”近日,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後,引起網友爭議。
據江陽區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稱,朱繼宏上廁所前還在網上與女友聊天,這些細節公布後,質疑的聲音更加強烈。
針對網路議論,黃艤鎮政府負責人表示:朱繼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間,不慎摔倒後引發顱內出血死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定。
午休期間公務員衛生間摔倒
據江陽區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稱,朱繼宏上廁所前還在網上與女友聊天,這些細節公布後,質疑的聲音更加強烈。
針對網路議論,黃艤鎮政府負責人表示:朱繼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間,不慎摔倒後引發顱內出血死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定。
午休期間公務員衛生間摔倒
事件經過
據江陽區委宣傳部向媒體通報的情況,7月24日14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在上衛生間時摔倒,導致後腦重創。半個多小時後,躺在辦公室沙發上的朱繼宏被同事發現,當即請來黃艤衛生院的醫護人員進行簡單包紮。 在衛生院醫護人員的建議下,朱繼宏先後被送往瀘州人民醫院和瀘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救治。
7月26日,朱繼宏經搶救無效死亡,年僅29歲。
7月27日,朱繼宏被認定為因公犧牲,中共江陽區委追授朱繼宏“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7月28日,江陽區委為朱繼宏舉行隆重的追悼大會,數百名幹部民眾前往瀘州市殯儀館,為他送行。
黃艤鎮黨委副書記劉海介紹,朱繼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務員後,一直在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他一個人承擔了3個人的工作量。”由於酒業發展園區建設的需要,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長期加班。“我們鎮上如果可以休息周末,需要特別出通知,否則就視為照常上班。”
劉海說,朱繼宏平時工作極為認真負責,熟悉他的民眾都稱讚他是個好同志。朱繼宏犧牲後,他負責的工作只好分配給3個人來承擔,“這就可以證明他過去的工作量有多大”。
7月26日,朱繼宏經搶救無效死亡,年僅29歲。
7月27日,朱繼宏被認定為因公犧牲,中共江陽區委追授朱繼宏“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7月28日,江陽區委為朱繼宏舉行隆重的追悼大會,數百名幹部民眾前往瀘州市殯儀館,為他送行。
黃艤鎮黨委副書記劉海介紹,朱繼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務員後,一直在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他一個人承擔了3個人的工作量。”由於酒業發展園區建設的需要,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長期加班。“我們鎮上如果可以休息周末,需要特別出通知,否則就視為照常上班。”
劉海說,朱繼宏平時工作極為認真負責,熟悉他的民眾都稱讚他是個好同志。朱繼宏犧牲後,他負責的工作只好分配給3個人來承擔,“這就可以證明他過去的工作量有多大”。
同事爆料
朱繼宏因公犧牲後,瀘州本地論壇網友對朱繼宏表示哀悼。朱繼宏的同事們也加入到發帖懷念同事的行列中。黃艤鎮工作人員李某的網名叫“忘憂谷”,他介紹了大量朱繼宏平時工作的情況。
“忘憂谷”介紹說,“7月24日午飯後,小朱和往常一樣,在辦公室時上上網,邊做做工作上的事情,邊和女友聊天,並相約下午遲一點陪女友逛街,中午一點多鐘同女友話別,先到廁所方便一下準備午休,結果摔倒在廁所內。”
這條帖子立即引來網友強烈爭議。
網友“一樣的我”、“探索發現”、“虛位以待”紛紛質疑:午休期間摔倒在衛生間算不算因公?與女友聊天也是工作?
面對網友質疑,“忘憂谷”等人竟然爆出粗口,指責提出不同意見的網友是“噴糞”和“打胡亂說”。
公務員認定為因公犧牲受到網友質疑,黃艤鎮政府該如何對待?
劉海介紹,“忘憂谷”系鎮政府負責網路輿情的工作人員李某,負責收集網路信息和進行輿論引導。
針對網友對朱繼宏因公犧牲認定的爭議,劉海認為,7月24日是星
期六,朱繼宏是在周末加班時間摔倒在衛生間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實際情況。
“忘憂谷”介紹說,“7月24日午飯後,小朱和往常一樣,在辦公室時上上網,邊做做工作上的事情,邊和女友聊天,並相約下午遲一點陪女友逛街,中午一點多鐘同女友話別,先到廁所方便一下準備午休,結果摔倒在廁所內。”
這條帖子立即引來網友強烈爭議。
網友“一樣的我”、“探索發現”、“虛位以待”紛紛質疑:午休期間摔倒在衛生間算不算因公?與女友聊天也是工作?
面對網友質疑,“忘憂谷”等人竟然爆出粗口,指責提出不同意見的網友是“噴糞”和“打胡亂說”。
公務員認定為因公犧牲受到網友質疑,黃艤鎮政府該如何對待?
劉海介紹,“忘憂谷”系鎮政府負責網路輿情的工作人員李某,負責收集網路信息和進行輿論引導。
針對網友對朱繼宏因公犧牲認定的爭議,劉海認為,7月24日是星
期六,朱繼宏是在周末加班時間摔倒在衛生間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實際情況。
律師觀點
律師郭剛表示,民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亡撫恤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因公犧牲和病故的確認,參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患職業病死亡,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都屬於因公犧牲。除開這兩種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均屬於病故。
郭剛認為:朱繼宏午休期間在衛生間摔倒,經搶救無效死亡能否認定為因公犧牲,“值得商榷”。
郭剛認為:朱繼宏午休期間在衛生間摔倒,經搶救無效死亡能否認定為因公犧牲,“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