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莉君

成都市大邑縣新場鎮退休幹部庹莉君在扶貧工作中違反財務規定問題。2008年1月,大邑縣新場鎮退休幹部庹莉君在兼任新場鎮石虎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將撥付給養殖戶的扶貧資金借用5萬元用於支付修建該村村公用房的費用,未做到專款專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9月,庹莉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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