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進京

重要事件
永春縣橫口鄉林業站原負責人康進京貪占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問題。康進京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造票據方式,將應發給4個村的生態補償金20.5萬元據為己有。2016年9月,康進京受到開除黨籍處分。10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康東升,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兆貴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縣林業局紀檢組長許金華被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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