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峰高街道雲教村黨支部書記康厚木等人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1月,經康厚木與雲教村村委會主任周安能、村綜合服務專乾廖奕瓊、張宏俊等人商議,將廖奕瓊負責管理的雲教村6組集體土地復墾款及利息總計2.7萬餘元用於康厚木、周安能、廖奕瓊、張宏俊等人的生薑股份專業合作社購買農用物資。2016年4月,廖奕瓊將該款退回村集體。2017年9月,康厚木、周安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廖奕瓊、張宏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聯繫雲教村的峰高街道黨工委委員於道彬被提醒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