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財政監督職能,開展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資金管理情況的日常業務監督檢查,負責對財政周轉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實施內部監督審計,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庫車財政局
- 類別:國家機關
- 地點:庫車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科,預算科,文行科,農財科,企財科,農稅局,社保科,會計科,督查科,國資中心,扶貧辦,稅改辦,國庫科,鄉財科,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縣財政、國有資產、財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補充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的稅收法規和制度的調研。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本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行區域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各鄉(鎮)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負責對本縣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婺源縣財政局
三、編制年度本級預算決算,代編制全縣預算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審查。編制批覆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本級和預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黨委會報告決算和預算變動事項。
四、根據預算安排,擬定本縣財政稅收收入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全縣非稅性財政收入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及全縣本級財稅收入的徵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收費標準的制定。
五、管理和監督由縣級組級承擔的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組織和監督本縣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財政收入入庫解繳政策的制定,代表政府管理、監督國庫資金的繳撥、使用,負責預算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核定及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工作;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務及資金的使用;管理社會保障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發展資金,少數民族補貼費、以工代賑資金、棉花基地建設資金、扶貧貸款貼息等資金;負責國債轉貸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及糧食掛帳處理;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管理全縣統發工資工作。
六、執行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出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行政、事業、企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度;參與全縣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擬定本地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立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擬定本縣政府採購管理規章和辦法,指導、監督、檢查政府採購工作。
八、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加強會計監督,規範會計行為,保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查處各單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規則的案件,組織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制定本縣實施辦法並組織落實;負責會計委派工作;組織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會計做從業資格證書;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的工作。
九、執行本縣國有資本金的基礎管理的有關規章法規和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國有股權的管理辦法,組織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組織實施本縣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股權管理及清產核資、產權交易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產權登記工作;負責實施企業績效評價,國有資本金運營的監督;負責國有資產本金的統一分析;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十、參與研究本縣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提高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實施經濟體制和企業改革的各項措施。
十一、監督本縣落實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縣級各項預算收入的徵收情況;延伸檢查重點行業和部門、重點稅源和納稅大戶;檢查驗證稅收征管質量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支出管理中的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統計工作。
十三、監督各鄉(鎮)的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收支,並進行業務指導。
十四、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統一管理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收發、翻譯、文印、檔案、管理機關財政、房產、物資、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編制、人事、勞資工作。
綜合科
負責我縣綜合財政計畫的實施,負責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以及票據的管理等工作。
預算科
編制縣級年度財政預算、決算,負責對財政預算專項資金,資金周轉金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縣基本建設資金,辦理基本建設撥款,審查基本建設投資和控購預算和決算,參與基本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
文行科
負責管理和監督縣黨、政、群事業單位等部門的收入、支出和財務工作,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制定行政經費及有關事業經費開支標準。
農財科
負責管理監督縣農業系統各部門的支出和財務工作,並跟蹤調查資金的使用效率。
企財科
指導協助企業改制,支持企業經濟發展,撥付糧食直補金,管理退耕還林基金,建立納稅大戶稅控檔案,做好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工作,為領導和上級財政部門提供企業財務數據。
農稅局
負責縣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退耕還林、糧食現金補助,糧食直補資金兌付工作,財政轉移支付管理工作。
社保科
管理、調控和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支出,加強對社保各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及醫保資金的管理。
會計科
管理和指導全縣的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負責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職稱和會計電算化工作。
督查科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研究制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制度、辦法和規章;負責編制政府採購計畫,確保採購目錄;蒐集政府採購信息並進行統計分析;對政府採購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對政府採購採購人、中介機構、供應商資格和行為進行審查、監督,查找違反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行為;受理和處理政府採購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辦理控制社會集團消費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政府採購中心資金的審核、結算;其他有關政府採購管理事宜。
國資中心
負責組織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和年度檢查;按規定對資產進行報廢、劃轉等處進置批覆,促進國有資產的最佳化配置後合理流動;負責對各單位國有資產的評估立項和評估備案;監督資產評審中介機構執業資質,業務操作;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協調解決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組織產權界定;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組織清算破產,解散企業的國有資產;督促各單位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組織資產清查,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扶貧辦
負責擬定扶貧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政扶貧資金縣級報帳制管理辦法》的管理工作,爭取上級部門的扶貧資金,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到專款專用,並跟蹤調查資金使用情況,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稅改辦
研究提出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有關政策建設,制定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方案、配套檔案、實施步驟,研究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開展改革試點的宣傳報導和培訓工作。
國庫科
負責財政、稅務、國庫部門間的工作聯繫; 掌握巨觀經濟政策,研究財政方針、政策,及時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組織預算內、外資金調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貫徹執行;負責預算內、外決算的編審和工資專戶管理;負責對部門預算支出的全過程有效監督及預算的執行。
鄉財科
按時編制鄉(鎮)財政年度總預算,並具體組織執行,定期反映鄉鎮預算的執行情況;按時下達鄉(鎮)財政年度預算指標,嚴格控制財政支出;協助相關科室做好票據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登記鄉(鎮)總預算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加強會計核算和監督,認真辦理鄉(鎮)單位的財務日常事項和帳務,做到帳目清楚、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對專項資金進行專項檢查與跟蹤問效,定期不定期對鄉(鎮)財政核算站的財務日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完成領導及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