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庫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庫車縣知識產權局牌子。
庫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縣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庫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庫車縣
- 所屬部門:庫車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縣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負責下屬事業單位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組織和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承擔上級交辦的壟斷和專利智慧財產權案件協查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推進消費環境建設。
(六)組織實施商標戰略、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負責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督促檢查縣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及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和指導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和標準化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深化生產企業對標、達標工作;規範和指導生產企業能源計量數據的收集、採集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二)負責全縣認證認可評定工作。依法對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十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轄區內纖維及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一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四)負責全縣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振興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縣內產品質量狀況。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與規劃;協調和指導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十六)指導和規範“小個專”(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綜合黨委黨建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深化簡政放權。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改革市場主體準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證照工商通辦”,統籌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等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營造寬鬆便利的準入環境,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斷最佳化營商環境。
2.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上,推進分類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人民民眾反映問題突出或者公眾關注的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及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的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特殊領域實施全過程監管。著力創新監管手段,注重依據標準監管,全面推行“網際網路+監管”、數字監管,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標準為指引、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監管效能,推動監管到位。
3.推進放心消費。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反不正當競爭、打擊假冒偽劣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加快構建並不斷鞏固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
4.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5.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力量下沉。
6.推動優質發展。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廣泛推行質量認證,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推進品牌建設。整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中的要素資源,主動服務新技術新業態模式發展,積極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