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明細帳

庫存商品明細帳

庫存商品明細帳是為了掌握各種商品的購、銷、存情況,在“庫存商品”總帳下,按商品類別、品種、規格分別開設明細帳戶,反映各種商品增減變動情況的一種帳簿。根據企業組織機構設定情況和對商品核算的管理要求,應分別設定不同的明細帳:(1)商品類目帳,又稱“二級帳”,按商品大類開設帳 戶。個別企業規模大,經營商品品種過多,也可以在二級類目帳下再設三級類目帳,都只進行金額核算,不反映數量。(2)商品明細帳,又稱“三級帳”,按商品編號、品名、規格開設帳戶,雙重控制,既反映金額,又反映數量。零售企業實行售價金額核算,商品明細帳,以實物負責單位或個人開設帳戶,綜合反映各實物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可單設三欄式帳,也可以 “商品進銷存日報表”以表代帳。庫存商品明細帳,有的設在財會部門,有的設在業務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有的為簡化核算手續,實行“二帳合”一、三帳合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庫存商品明細帳
  • 用途:明細計算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並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契約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託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於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應設定"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應按企業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設定明細賬。如有存放在本企業所屬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以及已發出尚未辦理托收手續的商品,都應單獨設定明細賬進行核算。庫存商品明細賬一般採用數量金額式。
實行售價金額核算的商品零售企業,庫存商品明細賬按實物負責人設定。其格式一般要用三欄式,只記售價金額不記數量。由於庫存商品按售價記賬,為隨時了解庫存商品的實際價值,同時也便於月末各實物負責人已銷商品進銷差價,也可採用“庫存商品”和“商品進銷差價”明細分類賬戶相結合的方法,設定“庫存商品及進銷差價”明細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