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府谷縣市政管理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市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縣實際,行使市政管理執法權力。
二、負責城市道路、排水設施、隔離護欄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日常巡查管理和養護維修工作。
三、負責對損壞市政設施的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罰。
四、負責對城市道理占用、挖掘進行審批和管理,對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行為進行監管處罰。
五、負責對依附在城市道路的各類管線及井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城區排洪排水設施的疏通維護工作,同時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七、負責搞好城區市政污水收集和污水輸送泵站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八、負責街道霓虹燈廣告設施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做好市政管轄範圍內的舉報投訴、民眾來信來訪、縣長信箱所涉及的市政設施問題的核實、安排、處理、反饋工作。
十、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