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府谷縣委辦公室府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府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府辦發【2010】7號,設立縣信訪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府谷縣信訪局
- 性質:職能部門
- 隸屬單位:縣委、縣政府
- 主要職責:負責信訪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全縣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職責,推動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充分發揮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作用。
(二)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職責,將信訪工作的重心由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
(三)完善信訪訴求表達方式,開通“網上信訪”,受理民眾投訴,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解決重大信訪問題。
(四)建立“一廳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信訪工作新機制,加強對信訪聯合接待大廳的管理和人員考核考評職責。
(五)加強對重大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職責,確保中、省、市、縣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推動民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主要職責
(一)貫徹《信訪條例》,組織擬訂全縣信訪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綜合協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研究、推動中、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各鄉鎮、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的信訪工作,負責全縣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二)負責處理縣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縣委、縣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承辦市信訪局及市級有關部門轉送、交辦府谷的民眾來信來電來訪。
(三)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四)承擔督促檢查中、省、市、縣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擬定信訪督促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中、省、市、縣領導同志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向各鄉鎮和部門專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五)承擔辦理市聯席辦、市信訪局轉送、交辦府谷的民眾信訪事項,協調處理來縣、去市、赴省、進京集體訪和進京非正常訪的責任,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全縣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
(七)承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民眾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八)負責全縣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信訪局設6個主要崗位:
(一)政秘崗
貫徹《信訪條例》,組織擬定全縣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綜合協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研究、推動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各鄉鎮、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的信訪工作;負責全縣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承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工作;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
(二)接待崗
負責處理縣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縣委、縣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負責人民民眾到縣委、縣政府上訪的接待、協調、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篩選重要信息,編報情況反映和摘報;負責對全縣來訪接待工作的業務指導。
(三)投訴受理崗
負責受理人民民眾和境外人士給縣委、縣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辦理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訪局、市級有關部門新聞單位轉送的人民來信;負責辦理“網上信訪”和直接受理的民眾投訴事項;承辦市信訪局及省級有關部門轉送、交辦府谷的民眾來信來電來訪;擬訂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中、省、市、縣領導同志批示交辦和有關部門、社會團體、新聞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的督辦、協調、檢查、調查和辦結報告審核上報工作;承擔辦理市聯席辦轉送、交辦府谷的民眾信訪事項;協調處理來縣、去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和進京非正常上訪,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負責信訪事項的統計及辦理情況的通報;篩選重要信息,編報情況反映和摘報。
(四)信息崗
負責全縣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指導全縣信訪信息工作;建立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負責信訪信息系統維護和套用。
(五)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崗
負責研判向縣委、縣政府來信來電來訪中反映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負責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統計崗
負責信訪數據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人員編制
府谷縣信訪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