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內亞比索教育制度

幾內亞比索教育制度,幾內亞比索原為葡萄牙殖民地,1973 年獨立。人口 100 萬(1991 年),32%為巴蘭特人,22%為富拉尼人,余為曼賈克人、馬林克人等。國民的 40 %信奉伊斯蘭教,56%信奉部落宗教,4%信奉基督教。官方語言為葡萄牙語。人均國民產值 180 美元(1991 年)。獨立後,教育目標包括掃盲,實施義務教育(法律規定 7 歲~14 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培訓政治、經濟領域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術人才,建立中學、技術學校和大學。但因缺乏合格的師資和辦學條件,這些目標未完全實現。1970 年有幼稚園 3 所,入學兒童 217 人;1987年有幼稚園 5 所,入學兒童 754 人。兒童 6 歲入國小,學習 6 年。1970 年有國小 261 所,學生近 2.8 萬人,教師 6161 人。

1987 年有國小 704 所,學生近 7.9 萬人,教師 3065 人。中學教育分為普通中學和職業中學兩種。普通中學包括 3 年國中和學 2 年或 4 年的高中。國中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學生的學習技能,使他們掌握技術原理,為進一步發展打下基礎。高中分為護理、農藝、社會科學、教師培訓等專門中學。職業中學 3 年,培養國小教師、護士及政府職員等。1970 年中學在校學生 4215 人,其中普通中學占 77%。1987 年增加到 5468 人。除正規教育外,政府在 60 年代反抗葡萄牙統治時期就開始在全國開展成人掃盲運動。1988 年,文盲占全國人口的 80%。沒有第三級教育機構。中學畢業後希望繼續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人一般到古巴、蘇聯、葡萄牙或非洲鄰國留學,歸國後成為醫學、工程、教育及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員。 1988 年向國外派出留學生 296 名。教育事業由國家教育與文化委員部負責管理。下設 6 個局。其中 3 個局分別掌管國小、中學和成人教育。教育公共支出逐年增加。1987 年教育支出 15.5 億比索,占國家財政預算的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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