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有效期內,對被保險人年度生存所需給付的最高保險金額。
基本介紹
生存保險,生存保險的特點,生存保險的險種都有哪些?,
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的特點
1、生存保險是以被保險人滿一定時期仍生存為保險金給付條件,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則沒有任何給付,也不退還保險費。因此,不保險公司給付滿期生存者的保險金,不僅包括其本人所繳納的保險費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滿期前死亡者所繳納的保險費和利息
生存保險的險種都有哪些?
單純的生存保險,是指以生存為給付條件的險種,也就是活著才能給,死了反而不給。
以我國情況而言,99年以前有一些養老險是屬於生存保險。但是這種生存險道德風險太大,以我國的國情來看不合適。因為被保人一但身故,保費就算白交給公司了。居說還發生過一些小公司收完錢後,找人謀殺被保人的情況。所以,這一類的生存保險在我國已經禁賣了。
現在我國現存的生存保險,主要集中於一些消費型的重疾險和意外殘疾型,要求被保人在出險後一定時間內生存(常見的是30天)才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