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研究制訂平陽縣縣級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實施縣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並對縣級機關後勤服務單位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點:平陽縣
  • 職責:行政事務管理
  • 對應: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研究制訂縣級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實施縣級機關後勤體制
改革的政策和辦法,並對縣級機關後勤服務單位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二) 負責監督管理屬於本局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縣級機關辦公用房及附屬設施的規劃、建設、調配、管理;
負責直管住宅用房的產權、產籍使用的綜合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直管住宅用房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 負責縣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通訊保障等工作。
(四) 負責縣委、縣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工作用車的配備計畫、更新、調劑等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來賓接待用車的調度。
(五) 負責縣委、縣政府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以及縣委、縣政府內外來賓接待工作。
(六) 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管理。
(七) 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 協同有關部門運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措施對外經貿活動進行巨觀調節;規劃、指導出口商品生產;發放使用外貿發展基金

內設機構

接待科(縣委、縣政府接待處)
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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