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陰縣農業局

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陰縣農業局
  • 性質:農業局
  • 地區:平陰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
(三)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及農產品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有關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建議;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
(四)擬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龍頭企業的監管;承擔農業區劃和“四荒”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與利用;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五)擬訂全縣扶貧開發規劃、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
(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監督執行農產品質量標準;組織實施農業名牌產品認定和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申報與管理。
(七)指導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和農業救災工作;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農業環境保護、種子、農藥、肥料、植物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綜合執法和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八)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全縣農業信息測報及發布;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化服務。
(九)擬訂全縣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農業技術標準;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項目、先進生產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和農民培訓體系建設。
(十)指導實施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一)指導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業環境監測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領導職數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縣農業產業化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1名(股級),科長(主任)4名。可配工勤人員2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業局設4個職能科室和縣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安全、保密、督查、應急管理、後勤服務、政府信息公開和縣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科技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承辦引進農業國內外智力的有關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參與研究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建議;負責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局機關並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農業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工作。
(三)標準化辦公室
負責全縣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種植髮展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產品和農業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綜合農情信息,提出季節性生產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網路建設;協調組織農產品展覽、展銷工作;組織農業品牌認定及地理標誌登記工作;組織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開發與管理工作,負責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協助做好農業涉外事務。
負責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及農產品基地建設,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節水農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的許可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農作物新品種初審推薦,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檢疫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擬訂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信息發布;負責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檢驗檢測工作;依法對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扶貧開發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和年度規劃,指導做好扶貧項目立項、申報並組織實施。
(五)縣產業化辦公室
指導和協調農業產業化工作;編制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承擔農業建設項目、多種經營、農業產業化龍頭項目的立項與審批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農產品進出口計畫和農用生產資料需求計畫;擬訂農業現代化建設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救災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監管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扶持項目的申報、審批和實施工作;指導農業資源區劃、“四荒”資源和都市農業工作,參與小城鎮建設工作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占用的審批,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生態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工作。

其它事項

(一)縣蔬菜技術服務中心,為縣農業局所屬財政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配事業編制6名。領導職數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蔬菜、食用菌生產技術指導,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範、推廣和技術培訓等工作。
(二)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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