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平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平邑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

平邑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1954年7月8日建立實施,1981年5月第牛民船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人大常務委員會。從1987年開始,全縣各鄉鎮又陸續設立鄉鎮人大工作辦公室(1961年1月改為人大主席團),進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六十多年來,平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緊緊圍繞經濟建設承屑市中心,圍繞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圍繞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在審議、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依法對“一府一委兩院”進行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組織代表開展執法檢查、視察、評議、調研等活動甩廈拔嬸,精心指導換屆選舉工作,希院射符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聯繫和指導鄉鎮人大工作,認真受理、轉辦和督辦代表議案、婚迎芝建議、批評和意見及任免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努力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探索出了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形勢下人灑譽民朽霉估代表大會制度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的新思路、新舉措和新經驗,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保證了全縣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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