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賦書是唐代李翱所著反映其輕稅主張的文章。李翱 (772—841),隴西成紀 (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說趙郡人,貞元十四年 (798年) 進士,官至山南東道節度使。從韓愈學古文,為古文運動的參加者。反對兩稅法,認為兩稅納錢致使“豪家大賈,皆多積錢以逐輕重,故農人日困,末業日增”(《全唐文》卷六三四,《改稅法疏》),因撰《平賦書》提出採行久已過時的“什 一之稅”的賦稅主張。
書中盛讚孟子的“什一之道”,強調“理人者莫大於既富之又教之”;認為“四人之苦者,莫甚於農人”;從國家危亡和財政收入著眼反對重斂,認為“重斂則人貧”,人貧則將引起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而“輕斂則人樂其生,人樂其生,則居者不流而流者口來。居者不流而流者日來,則土地無荒,桑柘日繁,盡力耕之,地有餘利,人日益富,兵日益強,四鄰之人,歸之如父母”,故“輕賦之得財愈多”;在“秦滅古法,隳井田”而井田不可卒復的情境下,以為可行於當時者惟有什一之稅;從千里之都到“牛豚之所息,蔥韭菜蔬之所生植”,以每一畝土地都能平均負擔租稅為原則,對所取租稅繁加統算,得出相當具體的租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