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功能規劃
園區重點引進兩岸青年創業項目和創業服務機構,旨在為兩岸青年搭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創業平台,將發展成以創新創意為特色的兩岸青年創業者“共同家園”。
區位交通
距福州站:120km
距福州南站:100km
距福清火車站:55km
距福州長樂國際機場:130km
距平潭汽車站:4.6km
距平潭火車站14km
配套設施
台灣創業園配套建有拎包即可入駐的創客工作空間、創客實踐基地等,而商事、人力資源、法律諮詢、專利技術申報等在內的園區服務體系也已搭建。
國學書吧
位於平潭台灣創業園內的兩岸國學書吧,致力打造兩岸國學中心獨具特色的文化名片。該書吧內的“台灣書店”展示了1500冊台灣樣本書,僅供書吧內翻閱,不對外售賣,而讀者可進入“台灣書店”雲端書店進行購買。
扶持政策
創業扶持政策
為台灣青年創業提供啟動資金扶持。對台灣青年創業項目的科技含量、規模、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進行評審,根據不同情況給予5–3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為台灣青年創業提供融資扶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青年創業項目可申請50萬元以內的貼息貸款支持,由區信平擔保公司或區內其他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為台灣青年創業項目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20‰予以風險補償。
為台胞來嵐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住房保障。在嵐就業創業的台胞可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無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用房、用人單位未提供住房的,按照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期限,給予每人每月500元補貼(符合人才政策的,可同時享受安家補助)。台胞在嵐購房享受與平潭居民同等的購房貸款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平潭綜合實驗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70%以上,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人才獎補政策
經實驗區認定的重點產業企業引進人才,可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
1.生活津貼。A1類人才每人每月20000元(人民幣,下同),A2類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A3類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B1類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B2類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B3類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按人才在實驗區實際工作時間,最高發放60個月。實驗區內產生的A類人才可同等享受生活津貼待遇。
2.安家補助。A1類人才100萬元,A2類人才50萬元,A3類人才30萬元。B1類人才20萬元,B2類人才10萬元,B3類人才5萬元。安家補助費分3年發放。
科技獎補政策
持台灣地區先進的技術、成果、專利等創新要素在平潭落地轉化,對台企或台胞在平潭落地的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在同等條件下予以150%配套獎補:
鼓勵和支持境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或個人在我區自建或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發展戰略等研發機構,對經我區評估認定的獨立法人性質研發機構和非獨立法人性質研發組織,根據其註冊資本、研發投入、運行績效等情況分別一次性最高給予100萬元、60萬元的建設經費補助。
積極鼓勵我區各類科技創新平台申報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台。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台的,區級財政按省級補助(獎勵)額度給予100%資金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