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地名委員會成立於1982年11月,是市政府負責管理全市地名工作的主要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湖市地名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82年11月
- 成員單位:市民政局盛在根局長
- 常設機構:辦公室
成員單位,常設機構,主要職責,聯繫方式,
成員單位
平湖市地名委員會由副市長金玉珍任主任委員,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嚴周萍、市民政局盛在根局長、市規劃建設局唐華榮局長任副主任委員,成員單位分別來自市府辦、市發改局、市民政局、市規劃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文體局、市廣播電視台、平湖報社、市旅遊局、市檔案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電信局、市郵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當湖街道、平湖經濟開發區(鐘埭街道)等20個單位。
常設機構
市地名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副局長王亞萍兼任市地名辦主任。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地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負責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承辦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地名命名和更名事項,審核全市各類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的申報,公布標準地名;
3、收集和整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
4、編制地名規劃並組織實施;
5、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
6、指導專業部門的地名管理工作;
7、編輯地名圖書,審核各類公開或者內部出版物中的地名;
8、組織地名學術研究,提供地名諮詢服務;
9、推行與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
10、對違反地名管理的違法行為提出處罰建議,並辦理相關的具體事宜。
聯繫方式
地址:平湖市當湖街道樂園路79-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