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工傷認定指南

平湖工傷認定由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受理。

事項名稱,責任科室,設立依據,辦理對象,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服務時限,服務地點,服務時間,收費情況,

事項名稱

工傷認定

責任科室

工傷科(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設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

辦理對象

用人單位,受傷害職工或者近親屬

申請條件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材料

①工傷認定申請表;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③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鑑定書);④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⑤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辦理流程

受理→核查→決定→送達

服務時限

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

服務地點

市行政服務中心155號視窗(當湖街道新華南路與池海路交叉口)

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

收費情況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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