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區)、跨流域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抗旱防汛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點河流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庫區移民管理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市級以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配合部、省完成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對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進行行業管理,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九)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淤地壩的安全監督,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十)申請組織各渠道用於水利發展的各項資金。負責檢查監督各項水利水保資金的使用情況,監督實施水利水保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水利科技、職工教育工作。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辦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科室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和綜合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監督實施;負責政務機要、公文處理、文秘檔案、宣傳信息、網站建設工作;負責紀檢、信訪、黨務、機關職工學習教育培訓、後勤保障、機關安全、車輛管理、工青婦、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調配、技術職務評聘、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2. 規劃計畫科
負責擬定全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牽頭負責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實施計畫;審查審報水利水保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水利水保項目的列項爭取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責任目標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擔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3. 經濟財務科
負責編制水利部門預算;負責全市水務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和專業財務人員培訓工作;組織、協調、保障各類水利水保資金的及時到位和安全運行;制定各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調節措施;對各類水利水保資金的使用進行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負責局系統幹部離任審計;對水務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主管局屬各單位和局機關財務工作。
4. 水建科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全面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四制”落實;負責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規劃、年度計畫、實施方案的編報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水利工程的法人組建、招投標、開工審批;負責水利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水利工程建設期間的階段驗收、專項驗收及工程技術預驗收;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庫區移民工作。
5. 水管科
主管全市已建成的各類水利工程設施;負責水利工程的組織管理、運行管理、灌溉管理、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水利管理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水管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協調管理農民用水者協會工作;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負責各類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費徵收辦法,並監督實施;編制水利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工作。
6. 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河道建設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抗旱防汛、河道管理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的決定、調度命令;組織制定平涼市城市規劃區、6個縣城及崆峒、東峽兩座中型水庫的防洪預案,並牽頭組織和督促預案措施的落實;負責全市各類水庫等防洪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及時掌握全市雨情、水情、汛情、旱情、洪澇災情,並及時上報下達;負責組織防禦旱汛物資儲備和搶險隊伍組建;負責旱洪災害發生後的組織搶險工作;負責全市河道管理工作,維護河流生態安全;指導重點河流、灘涂的治理和開發;主管全市河道岸線、水域行洪、蓄洪工程和灘涂地。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抗旱防汛工作,負責市抗旱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7.水政監察支隊(水政水資源處)
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制度。擬訂全市和跨縣(區)、跨流域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辦涉水案件的行政複議,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8.水利綜合經營辦公室
對市水務局直屬企業單位的生產經營實施指導、協調、監督、服務等管理工作,督促各企業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保證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兩金”交納及時到位。負責局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現任領導
徐俊紅同志任市水務局局長。
劉曉進同志任市水務局副局長,
李友松同志任市水務局調研員,
趙正鑫同志任市水務局副調研員;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