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崆峒區醫療保障局

平涼市崆峒區醫療保障局

平涼市崆峒區醫療保障局是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內設2個股室:辦公室、業務股;下屬單位:崆峒區醫療保險中心,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崆峒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定北路鴻遠大廈20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單位: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平涼市崆峒區
  • 現任領導:劉旭科(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監測機制。組織實施全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貫徹執行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監測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執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運行和動態監測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實施監督。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健全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
貫徹執行省、市醫保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 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督查督辦、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計畫、待遇支付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待遇支付工作。負責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工作。負責編制醫保基金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定期分析各項基金支出動態,建立預警機制。負責財務統計分析,編制、上報基金財務報表。負責業務報表統計分析,編制、上報業務統計報表。負責基金支出數據的匯集,各類財會、統計資料的收存、整理、歸檔。
(二)業務股。貫徹執行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醫療保險費徵收、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待遇領取的稽核、內部監督和檢查,社會保險舉報案件的立案調查,行政應訴等,以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擬訂醫療保險業務經辦管理辦法、業務經辦流程。貫徹執行省、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監測機制。擬訂全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服務資格、協定管理、日常管理和年終考評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的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建設維護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相關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卡制度。承擔醫療保障政策法規宣傳、信息發布、諮詢服務等工作。

下屬單位

區醫療保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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