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專業技術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強對全區勞務輸轉工作的指導;擬訂我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區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建立健全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和接續辦法;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實施城鎮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村幹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經辦管理工作;編制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報表;落實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審核、審批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退職、辭職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全區職稱制度改革與深化工作,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制度;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協調管理和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勞動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十一)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工資福利股(平涼市崆峒區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稱管理股(平涼市崆峒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業單位管理股(平涼市崆峒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股、勞動人事監察仲裁股(平涼市崆峒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人事管理股7個股室;下設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就業服務中心、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勞務產業中心、勞動監察大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6個。
領導分工
局長:安正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