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崆峒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平涼市崆峒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平涼市崆峒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崆峒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隸屬: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進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區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落實科技體制改革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研究制定科技進步和創新政策、規章和措施;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商務領域有關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建議。
(二)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擬訂全區市場體系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擬定全區煤炭經營市場發展規劃,依法規範煤炭經營市場有序科學發展;擬訂全區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指導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綜合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的保障;負責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四)研究和規劃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布局,擬訂並定期公布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投資項目引導目錄,論證、申報、審核、核准、審批工業建設項目;負責全區重點工業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及時收集、了解掌握工業項目動態,參與全區工業項目建設協調與服務工作。
(五)確定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中央、省、市、區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並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抓好工業發展平台建設,指導協調工業園區做好企業服務工作。
(六)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促進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七)制定全區科技進步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研究確定優先發展的科技領域,組織制定全區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信息動員等有關工作;指導工業和通信行業安全生產,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管理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安全及全區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負責編制能源化工、新型建材、裝備製造、農產品精深加工、高新技術等重點行業、重點產業的發展規劃,擬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大建設項目,推動產業集群培育;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推動全區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九)負責區級科技三項費的合理配置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管理科技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的使用、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科技有償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管理全區民辦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業和工業科技進步。
(十)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全區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全區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全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對區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進行管理,負責牽頭全區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並實施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民間組織對全區的無償援助項目及贈款工作;負責全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負責全區商務新聞發布會、宣傳工作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負責全區商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商務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行政執法,推動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區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調研、論證和評估。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組織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評獎和保密工作,綜合管理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統計、技術交流與開發等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負責國家、省、市列科技項目的申報、篩選、可行性論證、組織實施、項目驗收及管理工作;負責對國民經濟影響較大、社會和經濟效益較高的科技項目、試驗示範項目的論證、攻關和實施。歸口管理科技成果,搞好專利的收集,負責科研項目申報、成果登記、鑑定、科技進步獎評審、獎勵等;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及科技資料統計、科技信息服務、科技網路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科技保密和科技檔案工作。負責管理技術市場、科技開發及成果的轉化,發揮地方資源優勢,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示範推廣,加強科技合作與交流,推動全區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科技進步。
(十五)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區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洗浴、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及家政服務等行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酒類商品流通、畜禽定點屠宰、成品油市場等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六)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羅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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