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縣安委會的日常工作。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全縣安全工作,直接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材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和全縣職業衛生安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建築施工、道路交通、公安消防、城市燃氣、鍋容管特、民用爆炸物品、森林草原防火、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理位置:平泉市
- 職能: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全縣安全工作
- 通訊地址:平泉縣行政中心215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聯繫方式,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落實縣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葛欠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死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必要時有關職責以縣安委會辦公室名義履行)。
(三)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
(四)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等;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
(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市場進入的資質審查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局達危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
(八)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控制、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情況。
(九)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技術示範工作。
(十)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主騙蒸,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發放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企業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
(十三)承擔全縣無人看管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協調機關辦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和文書檔案管理;
2、負責全局各項工作的督查考核;
3、負責安監局重要檔案、工作報告、情況匯報、經驗材料等大型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字綜合騙阿講工作;
4、負責局機關各種材料審查和信息反饋工作;
5、負責接待、車輛管理、公章管理、辦公用品購買和機關財務、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6、負責承擔局機關人事、勞資和統計工作;
7、負責保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黨群、包村、幫扶、武裝、婦聯、老幹部幾才頁疊管理工作;負責縣域信訪舉報工作的協調、調度上報工作;
8、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相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
9、負責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
10、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協調股
1、負責全縣安全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負責聯繫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強化對安監站的協調、調度管理,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全縣安全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
3、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建築施工、道路交通、公安消防、城市燃氣、鍋容管特、民用爆炸物品、森林草原防火、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5、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股室對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做到應培盡培;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7、負責涉及安委會、安委辦的綜合性文字材料;
8、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9、負責開設公路平交路口的核查工作;
10、負責對風險抵押金收繳前的把關工作;
11、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總工辦
1、負責組織局機關股室有關安全技術資料、圖紙審查工作;依據有關生產法律法規,對各股室和各鄉鎮安監站行政執法工作進行審查;
2、負責牽頭組織解決安全監管工作中的技術關鍵和重大技術問題;參與機關重大技術事項的決策,並提出專業化、合理性建議;
3、負責縣級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盼微才理工作;
4、負責參與朵腿府旬新、改、擴建項目安全技術方面的審查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驗收、評價等工作;
5、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
6、負責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調查分析工作;
7、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職責
1、負責全縣礦山、冶金、建材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相關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2、負責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
3、負責礦山企業火工品的審批工作;
4、負責相關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現場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5、負責參與相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辦理;
6、參與礦山企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負責相關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工作;
9、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選礦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1、負責依法監督檢查選礦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指令性檔案情況;
2、負責本行業各種檔案的起草、制發及管理工作;
3、負責督導選礦企業進行專項整治、隱患排查工作;
4、負責規範本行業中介公司資質及評價、設計、勘查、監理、施工行為;
5、負責選礦企業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
6、參與調查選礦企業一般事故處理工作;
7、負責參與選礦企業事故救援工作;
8、負責選礦企業的信訪接待工作;
9、負責本行業有關安全生產信息的收集與發布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1、負責本行業各種檔案的起草、制發及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及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
4、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日常監管;
5、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
6、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監督管理;
7、負責東三家和小寺溝兩處無人看管鐵路道口日常管理工作;
8、參與職責範圍內相關企業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9、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股
1、負責全縣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
2、負責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備案及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全縣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和職業健康體檢工作的監督檢查;
4、負責全縣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5、負責全縣勞動防護用品購進、發放、使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
6、負責職業危害治理工作,督促企業實現職業健康的持續改進;
7、負責對轄區內職業健康中介服務機構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9、負責指導、監督本縣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10、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安全監察大隊
1、負責對全縣各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依法對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負責對新、改、擴建企業工程項目(煤礦除外)安全設施和主題工程“三同時”情況和施工過程中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及現場管理進行監察執法;
4、負責對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5、負責按照局安排部署受理有關安全生產舉報、來信來訪,並負責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對企業(煤礦除外)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執法;
7、負責對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分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8、負責對企業執行安全生產監察指令情況的督查;依法對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9、負責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整改意見,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提出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建議;
10、接受上級安全生產監察機構的工作指導;
11、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鄉鎮政府、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組織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備案工作;並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
4、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的匯總分析處理,對異常數據企業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5、負責組織、協調我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全縣安全生產遠程監控系統的建設及日常維護,負責全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7、負責組織協調礦山救護協定簽訂工作,並督導礦山救護隊對協定企業做好年度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
8、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9、協助縣政府對生產安全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審批辦公室職責
1、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新、改、擴建項目安全“三同時”審查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2、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初審上報;
3、負責《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初審上報;
4、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辦理;
5、負責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的審核備案;
6、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7、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8、負責《職業衛生許可證》申報材料初審上報;
9、負責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10、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秦延濤(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總工辦。
王殿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建材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選礦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張艷旭(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綜合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六大行業、鐵路道口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綜合協調股、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和駐行政審批中心辦公室。
房保國(主任科員):負責安全監察、職業衛生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監察大隊、職業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平泉縣行政中心215室
郵編:067500
6、負責承擔局機關人事、勞資和統計工作;
7、負責保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黨群、包村、幫扶、武裝、婦聯、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縣域信訪舉報工作的協調、調度上報工作;
8、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相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
9、負責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
10、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協調股
1、負責全縣安全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負責聯繫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強化對安監站的協調、調度管理,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全縣安全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
3、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建築施工、道路交通、公安消防、城市燃氣、鍋容管特、民用爆炸物品、森林草原防火、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5、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股室對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做到應培盡培;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7、負責涉及安委會、安委辦的綜合性文字材料;
8、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9、負責開設公路平交路口的核查工作;
10、負責對風險抵押金收繳前的把關工作;
11、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總工辦
1、負責組織局機關股室有關安全技術資料、圖紙審查工作;依據有關生產法律法規,對各股室和各鄉鎮安監站行政執法工作進行審查;
2、負責牽頭組織解決安全監管工作中的技術關鍵和重大技術問題;參與機關重大技術事項的決策,並提出專業化、合理性建議;
3、負責縣級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工作;
4、負責參與新、改、擴建項目安全技術方面的審查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驗收、評價等工作;
5、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
6、負責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調查分析工作;
7、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職責
1、負責全縣礦山、冶金、建材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相關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2、負責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
3、負責礦山企業火工品的審批工作;
4、負責相關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現場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5、負責參與相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辦理;
6、參與礦山企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負責相關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工作;
9、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選礦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1、負責依法監督檢查選礦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指令性檔案情況;
2、負責本行業各種檔案的起草、制發及管理工作;
3、負責督導選礦企業進行專項整治、隱患排查工作;
4、負責規範本行業中介公司資質及評價、設計、勘查、監理、施工行為;
5、負責選礦企業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
6、參與調查選礦企業一般事故處理工作;
7、負責參與選礦企業事故救援工作;
8、負責選礦企業的信訪接待工作;
9、負責本行業有關安全生產信息的收集與發布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1、負責本行業各種檔案的起草、制發及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及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
4、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日常監管;
5、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
6、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監督管理;
7、負責東三家和小寺溝兩處無人看管鐵路道口日常管理工作;
8、參與職責範圍內相關企業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9、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股
1、負責全縣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
2、負責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備案及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全縣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和職業健康體檢工作的監督檢查;
4、負責全縣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5、負責全縣勞動防護用品購進、發放、使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
6、負責職業危害治理工作,督促企業實現職業健康的持續改進;
7、負責對轄區內職業健康中介服務機構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9、負責指導、監督本縣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10、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安全監察大隊
1、負責對全縣各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依法對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負責對新、改、擴建企業工程項目(煤礦除外)安全設施和主題工程“三同時”情況和施工過程中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及現場管理進行監察執法;
4、負責對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5、負責按照局安排部署受理有關安全生產舉報、來信來訪,並負責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對企業(煤礦除外)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執法;
7、負責對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分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8、負責對企業執行安全生產監察指令情況的督查;依法對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9、負責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整改意見,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提出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建議;
10、接受上級安全生產監察機構的工作指導;
11、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鄉鎮政府、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組織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備案工作;並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
4、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的匯總分析處理,對異常數據企業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5、負責組織、協調我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全縣安全生產遠程監控系統的建設及日常維護,負責全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7、負責組織協調礦山救護協定簽訂工作,並督導礦山救護隊對協定企業做好年度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
8、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9、協助縣政府對生產安全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審批辦公室職責
1、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新、改、擴建項目安全“三同時”審查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2、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初審上報;
3、負責《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初審上報;
4、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辦理;
5、負責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的審核備案;
6、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7、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8、負責《職業衛生許可證》申報材料初審上報;
9、負責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申請材料審核、上報;
10、完成局裡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秦延濤(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總工辦。
王殿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建材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選礦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張艷旭(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綜合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六大行業、鐵路道口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綜合協調股、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和駐行政審批中心辦公室。
房保國(主任科員):負責安全監察、職業衛生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監察大隊、職業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平泉縣行政中心215室
郵編:067500
地圖信息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府前街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