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果壯族踩花燈
- 申報日期:2010年
- 所屬地區:廣西 · 平果縣
- 遺產編號:135
- 所屬性質:廣西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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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信息
遺產名稱:平果壯族踩花燈
所屬地區:廣西 · 平果縣
所屬性質: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遺產編號:135
申報日期:2010年
遺產級別:自治區/省
背景資料
平果縣總人口50萬人,絕大部分人是壯族。當地壯族民眾至今保留著一種古老的習俗,即每年邀請道公們到廟堂里與全體村民一起祭祀、殺雞宰鴨同吃同樂,祈禱神靈保佑各家各戶人畜興旺、五穀豐登,俗稱“打齋節”。各街道各村屯舉辦 “打齋節”具體時間不一,一般為期3天,外出的人也趕回家鄉參加活動,廟堂內外不斷燒香鳴炮,人山人海,熱鬧非凡。“打齋節”的重頭戲——踩花燈是當地壯族民眾的一種獨特舞蹈。深夜,道公們身穿道服,念誦道經,穿梭在地上108盞花燈之間飛舞,其手、眼、身、法、步協調統一,表情凝重,讓觀眾如痴如醉。過去,踩花燈曾一度被當作封建迷信活動予以取締,如今則成為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傳承和保護。
歷史淵源
壯族踩花燈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遠古對鬼神崇拜的巫。巫的出現始於處在童年時期的原始初民對超自然力量的崇拜。發展到春秋戰國,以舞降神樂神,以符水咒術驅邪趕鬼,為人醫病,在楚國(今湖南)蔚然成風。這我們從王逸的《楚歌章句·九歌序》中可見一斑:“昔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舞以樂諸神。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郁沸,出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陋,因為作《九歌》之曲。”兩廣古時統稱嶺南,於秦代之前未入中國版圖,壁壘森嚴,中原文化很難傳入,直到戰國初期吳起用兵百越,打開了嶺南北的通道,桂北一度歸屬楚國,楚文化才得以南移。之後隨著秦始皇統一嶺南,漢人南遷,楚文化和中原文化才從湖南境內沿著湘江,通過湘桂低谷,進入廣西全州、興安一帶,最後到達桂林,即從桂林至南寧的陸上通道大規模向廣西腹地流傳。唐宗之後,道、佛教文化也相繼傳入廣西全境。平果縣位於廣西中西部偏南,右江中游,距南寧僅百餘公里,這也給中原文化和道、佛教文化的迅速傳入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平果縣志》載:“此舞傳入縣境已有800多年的歷史。”據此推斷,《踩花燈》約於北宋末年傳入平果縣,並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與土著民族的越巫文化不斷交融互滲,而逐步演變發展而成的。
舞步
隊形
壯族踩花燈的樂舞隊形有交叉穿插、並列,有縱佇列、橫佇列、斜佇列;其舞有打“十”字、卷“8”字、走圓場、繞螺旋等,步履輕盈,變化多姿。整個“踩”的過程,集唱、念、訣、咒、舞、樂於一體,靜、動、聲、光、色於一池,深受民眾歡迎。
踩燈
根據死者壽夭和子孫情況,也有“踩”36盞和72盞花燈的,其燈陣的分布也各有不同,其隊形的分合與變化也隨著其內容的變化而變化。其中108盞花燈乃為子孫滿堂、福壽雙全的死者而“踩”,是喪家道場持續時間最長、規格最高、場面最隆重的一項喪禮。
表現內容
壯族踩花燈的表現內容,我們從其中的一首唱詞中得到啟示:“生生身自在,世世保全寧。善如光從應,應如谷里聲。三元神擁護,萬聖眼通明。無災亦無瘴,永保孝主得安寧。”不言而喻,此“災”者,即自然災害也;“瘴”者,即瘴癘、瘴氣也。平果縣地處北回歸線兩側低緯地帶,終年受較強的太陽輻射和海陸季風的影響,雨量充沛,夏長冬短,屬高溫多雨的南亞熱帶氣候,歷史上洪災、旱災、寒災、冰雪、雷電等各種自然災害不斷發生,瘧疾、痢疾、天花、麻疹、溫疫等各種傳染病時有流行,古有“瘴地”之稱。位於今平果縣鳳梧鄉百豐村的黑岩就被清朝年間的文人墨客題刻為“瘴地靈岩”。加上歷代封建王朝的殘酷統治,民不堪命。尤其是明朝年間(1499~1528),從以思恩知府土官岑浚為首攻劫田州的“思田之亂”,到思恩、田州土目王受、盧蘇“聚眾叛亂”(攻占思恩、田州府城);朝廷從四面八方調集數萬乃至逾10萬官軍剿岑浚、平王受、盧蘇,直到征剿八寨(壯瑤人民起義),兵連禍結達三十年之久,到處兵荒馬亂,民無寧日。因此,祈一年四季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六畜興旺,“無災亦無瘴”;求安居樂業,“生生身自在,世世保全寧”,自然成為勞動人民永恆的主題。
藝術特點
踩花燈,又叫舞花燈,是壯族民俗中經久不衰的喪葬習俗。只有像五叔爺這樣的師道作為壯民族民間信仰的傳承者,才能以其特殊的宗教儀式傳承延續了壯族的文化。踩完花燈送花燈,求添丁的求脫棍求致富發財的求消災的都排著隊,每人手拿一柱香一付元寶一元錢,依次走進燈陣中央,都虔誠的跪下,托起衣襟,主持的左手托住一盞花燈右手在燈上畫符,口中念念有詞,都叩三次首,將花燈輕放在受燈者的衣襟里,接過受燈者的一元錢,再對叩三次首,送燈程式完畢。受燈者將花燈和正在燃著的香頭不能回地拿回自家擱在香案上。
價值
壯族踩花燈的經典性(或重要價值)在於它創造性地構思出能充分表現特定內容的表現形式,成功地把以陰陽五行思想外延的套用擴展和運行規律,程式化地運用到樂舞藝術中來,從而使內容得以深化,達到內容與形式的高度統一。如分擺於東角的那5盞燈,即分別代表金、木、水、火、土和春季;南、西、北角的那盞燈,分別代表夏、秋、冬季。燈陣四方分別為東、南、西、北方擴展為東、南、西、北門和老、病、死、生門,中即在燈陣之中。即循五行相生相剋之說,外延為拜四方(最後歸原位中,又稱五方),以金、木、水、火、土為五方與八卦中的方位相融合。震在東方,為春為木為生為老方(門);兌在西方,為秋為金為死方(門);離在南方,為夏為火為病方(門);坎在北方,為冬為水為僧(生)方(門)。燈陣外圍那40盞燈,則依次代表一年從立春到立冬的節氣,進而演化為二十四氣、三十六禽、七十二候。此何也?根據筆者下鄉在一位老道公藝人家裡蒐集到的一本由其祖宗世代口傳記載下來的《玄靈秘》中云:“除靈冬季十(亥)、十一(子)、十二(醜)。冬收禾入倉滿一年十二月三百六十日。一日十二時,一時分八刻,五日為一候,十日為一禽,一月有二氣,成三十六禽、七十二候、二十四季(標點符號為筆者所加)。”顯然,這是我國古代最早結合天文、氣象、物候知識指導農事活動的曆法,其源於黃河流域,完整記載見於公元前2世紀的《逸周書·時訓解》:以五日為候,三候為氣,六氣為時,四時為歲,一年二十四氣共七十二候。各候均以一個物候現象相應,稱候應。其中植物候應有植物的幼芽萌動、開花、結實等;動物候應有動物的始振、始鳴、交配、遷徙等;非生物候應有始凍、解凍、雷始發聲等。就是這樣一個根據七十二候應的依次變化,反映一年中氣候變化的一般情況的自然歷,也被歷代的道、僧公藝人創造性地擴展和運用到《踩花燈》中來:“……鳴鼓一十二通,點十二骨節足全;二十四通,點二十四氣牙齒俱齊;三十六通,出三十六禽,點三十六骨節俱全也……。”成為在燈陣中點化亡魂涅槃超升的法規佛寶。
通過形象舞蹈與手訣、巫術、咒術等相結合的補充結構,表現了舞蹈性格,使宗教信仰在舞蹈藝術上得到充分的體現,藝術的精神力量得到充分發揮。如圓場舞(方位舞)中道、僧公藝人從東舞到南、西、北、東一圈後,主祭僧公一手從燈陣旁邊拿起一碗早備好的“淨水”,一手“搭狀”(即母指依次按上古軒轅時期大撓氏發明用來記月紀時的十二地支,點著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的指關節和指頭肚),從無名指下關節往中指下關節和食指的三個指關節順“搭”:“子一龍、醜二龍、三龍寅、四龍卯、五龍辰(為五龍)”,逆“搭”(從無名指下關節往小指三個關節及小指、無名指、中指、食指指頭肚和食指上關節)為:“一鳳子、二鳳亥、三鳳戌、四鳳酉、五鳳申、六鳳未、七鳳午、八鳳巳、九鳳辰(為九鳳)”。經過這樣兩輪分別從不同指位的順“搭”和逆“搭”,“搭”成“五龍九鳳,神水解穢”等五句秘訣咒語扣入“淨水”中,然後左手母指、食指、小指挺起支撐“淨水”(中指和無名指屈下掌中),即象徵著神力的佛、法、僧“三寶”指。右手抓取柳枝(或柚葉)點水揚枝的“灑淨”舞,其手勢造型為母指與食指指尖挾住柳枝呈圓形,其餘三指並立作半月狀,其含意有三重:一是表示日月光芒呈祥之意;二是表示“五龍九鳳”、“解穢肅淨”之意;三是表示男女兩性結合之意。舞動時,手、眼、身、法、步協調統一,手勢柔韌婉約、端莊凝重,形神俱往,其豐富的內涵與極致的形態,使人感到既撲朔迷離又簡潔明晰,既古拙粗獷又質樸凝重,既神奇怪誕又含蓄敦厚,別有韻味。
文化內涵
壯族踩花燈其本質是勞動人民創造的藝術,我們從中不難看出其樂舞的稻耕文化取向。它包容了壯族人民在早期社會生活中的宗教情緒、功利追求、世俗觀念、心理特徵和審美習尚,和其它民間傳統文化現象一樣,蘊藏著壯族人民不同歷史階段的文化積累,每一樂一舞、一招一式中都濃縮著民族民間文化的意韻,是壯族人民千百年來聰明智慧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