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平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平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平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縣經濟調節和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縣委及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縣直各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制發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批示,對各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執行。
(七)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落實工作。
(九)收集、編輯、報送州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
(十)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全縣深化改革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和跟蹤反饋,為縣人民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協調有關改革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
(十二)負責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省、州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扶貧專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人防工程及有關通訊、警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開展人防宣傳教育、防空襲演練以及戰時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十五)根據縣政府工作部署,承擔或參與重要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綜合性、關鍵性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六)負責縣政府電子政務外網運行的管理和維護;指導各鎮(鄉、街道)和縣直各部門開展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負責公報的編輯和印製工作。
(十八)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縣的外事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州、縣關於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擬訂平塘縣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匯總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業的數據統計和情況分析供領導決策參考;協助金融監管部門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和金融突發事件,整頓和規範縣內金融秩序;研究制定建立平塘縣金融安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平塘縣典當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機構的規範監管工作。
(二十)負責縣政府後勤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二十一)完成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和縣委、縣政府、縣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
負責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分辦、核稿等工作;負責辦公室報刊的收發;負責文印管理及印鑑的使用與保管;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承辦各級各部門電話聯繫事務,並向縣政府領導匯報和辦理。
(二)秘書二科
參與起草縣人民政府重要文稿;承辦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全體成員(擴大)會議、廉政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起草會議紀要;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方案起草和有關組織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工作,為縣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公報、年鑑的編輯和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財務科
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及辦公室人員的福利管理、人事檔案收集管理、晉升等級考評聘用、工資發放調整及公積金、醫藥費核算等有關工作。負責辦公室有關證件的印製、填發、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行政經費管理、使用和財務審計;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配發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資產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中層及以下幹部職工日常考評的基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重要公務接待活動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會議的後勤服務、駕駛員管理及車輛維護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保密和國旗、國徽、圖書資料、檔案整理和管理、機要通信、報刊征訂等工作。負責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縣政府督查室
根據州政府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和縣政府全年總體工作部署及重點工作安排,擬定對各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工作部門目標考核實施方案,負責對下達的目標任務進行督查、考核;負責督促落實上級和縣政府檔案、會議作出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確定的重點項目等;負責督促落實上級和縣政府領導批示檔案;負責督促落實事關全局性、政策性和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和突出問題;負責協調組織開展督查調研活動,編寫調研報告,提出工作建議;承擔縣委縣政府扶貧專線和服務民營企業縣長直通車業務辦理工作;負責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經濟發展研究室
組織起草《縣政府工作報告》,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上級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安排的研究課題、重要改革事項等工作,組織、協助有關方面起草縣政府有關重要檔案、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等文稿;參與有關中長期規劃的制定;蒐集整理和分析巨觀政策走向及兄弟縣(市、區)政策動態,聽取專家學者對重大問題的諮詢意見,報送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信息,為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承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放管服改革工作科
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縣級政府工作部門和鎮(鄉、街道)權責清單制度,負責縣級權責清單擬訂、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清理整治“紅頂中介”;指導管理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
(八)人防科
貫徹實施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本縣的人民防空工作意見和規章措施;履行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縣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負責全縣人防工程有關通訊、警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開展人防宣傳教育、防空襲演練工作。
(九)建議提案科
負責辦理省、州、縣人大及人大代表建議,省、州、縣政協及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
(十)外事科
負責全縣外事的宣傳、教育和新聞發布;處理全縣外事工作重要活動和重要檔案;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外僑工作和金融、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合作;承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副主任:黃俊、彭應莉、龍泓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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