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縣公安局是平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王大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塘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平塘縣金盆街道辦事處迎賓大道115號
- 所屬地區:平塘縣
- 所屬部門:平塘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大偉(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派駐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意見和措施,領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公安警務工作。
(二)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畫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三)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縣公安民警違紀案件。
(四)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
(五)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枝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七)依法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活動進行管理。
(八)管理縣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民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案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九)負責組織、指揮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十)指揮、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保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對全縣保全服務公司、內部保衛組織、保全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施監督、考查。
(十四)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出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境外人員管理工作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組織指導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七)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八)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
(十九)負責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二十)向全縣人民民眾進行安全防範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執法勤務機構設定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重要會務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工作。
指揮中心下設秘書股、指揮室、機要股。
秘書股: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報表工作;負責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指揮室: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反恐處突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機要股:負責公安機要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收集、掌握社會穩定、國內安全的情報信息和動態,研究擬定對策,排查、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負責承辦對危害社會穩定和國內安全案(事件) 的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工作;負責對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負責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以及各種有害氣功組織工作;負責對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等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下設綜合業務中隊、案件偵查中隊。
綜合業務中隊:負責掌握敵社情動向,負責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大隊文秘、機要、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大隊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
案件偵查中隊:負責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防範和查處邪教組織活動及有害氣功和非法組織、非法宗教等活動的偵查處置工作。
3、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管理,承擔群體性治安事件處置等工作;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要害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以及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指導派出所業務工作;負責指導拘留所業務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下設綜合業務中隊、治安管理中隊、戶政管理中隊、內部單位保衛中隊、出入境管理中隊。
綜合業務中隊:負責收集、掌握社會治安動態信息;負責大隊的文秘、機要、通訊工作;負責大隊的各種許可證的辦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大隊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
治安管理中隊:負責依法管理公共場所,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查處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槍枝彈藥、爆炸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的工作以及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督促、管理保全公司;負責辦理治安部門管理的刑事案件。
戶政管理中隊:負責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
內部單位保衛中隊: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工程和要害部門內部安全防範監督工作。
出入境管理中隊:負責承辦公民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業等管理工作;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事)件;承辦公安外事工作。
4、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收集分析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情報動態、規律、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對策;協助外省、外地區各類刑事、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指導看守所偵查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下設綜合業務中隊、直屬中隊、技術中隊、經偵中隊、有組織犯罪偵查中隊、責任區刑警隊。
綜合業務中隊:負責收集刑事犯罪相關信息、動態,及時研判,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大隊文秘、機要、通信工作;負責大隊各種文書的保管、開具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大隊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
直屬中隊:負責協調處置和偵破劫持、爆炸、恐怖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負責對“命案”的偵破工作;協助上級刑偵部門或與外地區公安機關聯合偵查跨區域重大案件;負責“掃黑除惡”等工作。
技術中隊(加掛刑事技術室牌子):負責運用法醫、痕跡、文檢等刑事技術手段為偵查破案服務。
經偵中隊:掌握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規律、特點和發展趨勢,擬定預防和打擊對策;負責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偵查工作和上級交辦的案件。
有組織犯罪偵查中隊:收集、管理、研判涉惡重大信息,制定打擊防範、遏制黑惡勢力犯罪對策,指導、協調、參辦、督辦涉黑涉惡案件線索的偵查工作,承擔重大涉黑涉惡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偵破,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涉惡涉黑案件線索的調查、偵查工作,協助外地公安機關偵辦涉及本地的黑惡案件,在本級局黨委直接領導指揮下,承辦本級黨委、政府以上級交辦的涉黑犯罪案件,完成本地打黑辦安排的工作,承擔本級公安機關給的其他工作。
責任區刑警隊:負責責任區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根據我縣現有人口總數和治安狀況擬設三個責任區刑警隊,其中第一責任區刑警隊負責平湖、苗二河、卡蒲、者密、四寨、白龍六個鄉鎮的刑事案件偵破、承辦工作;第二責任區刑警隊負責甘寨、擺茹、西涼、卡羅、谷硐、牙舟、掌布七個鄉鎮的刑事案件偵破、承辦工作;第三責任區刑警隊負責大塘、新塘、通州、鼠場、克度、塘邊六個鄉鎮的刑事案件偵破、承辦工作。
5、禁毒大隊(加掛平塘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組織開展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品工作;承辦涉毒案件的偵破工作;參與對精麻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報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點、規律,制定對策;承擔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禁毒大隊下設綜合業務中隊、毒品案件偵查中隊。
綜合業務中隊:負責蒐集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毒品違法犯罪情報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鑑定工作;負責禁毒信息化建設和系統維護工作;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大隊的文秘、機要、通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大隊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
毒品案件偵查中隊:負責毒品案件偵破工作;協調、參與有關部門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依法偵辦涉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違法犯罪案件;打擊外流販毒犯罪活動,依法對吸毒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禁種鏟毒工作;負責針對運輸毒品犯罪開展公路、鐵路等公開查緝工作。
(二)綜合管理機構設定
6、政工室
負責全局組織人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正規化建設;分析、研究全局政治工作的特點,擬定全局人事、宣傳、教育、培訓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警銜、技術職稱工作。
政工室下設人事股、宣傳股、教育訓練股。
人事股:負責公安組織人事工作。
宣傳股:負責公安宣傳工作。
教育訓練股:負責公安教育訓練工作。
7、紀檢監察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監督檢查本級公安機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本級公安機關的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監督;協助公安局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對本級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進行調研、分析和指導;擬訂本級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和隊伍監督工作規章制度,開展公安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設;檢查、審理本級公安局黨委管理許可權內的黨員違犯黨紀的案件及領導批辦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對本級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行為的控告,受理公安系統黨組織和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受理公安局各職能機構及其公務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公安局各職能機構及其公務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負責對公安局重要警務部署的專項督察、現場督察,履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對全局民警在依法行政、依法執法辦案、熱情服務以及警容風紀等方面的督察,確保全縣公安機關及其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
紀檢監察室下設審計股:負責公安局各職能機構經費審計工作。
8、法制室(加掛信訪室牌子)
負責全局公安法制建設;開展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及培訓;承辦全局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國家賠償工作以及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9、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計畫編制及統計上報;負責全局裝備、被裝等物資管理和發放;負責全局國有資產、房產基建的管理及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局公安業務經費管理和保障工作;負責其他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三)選設機構設定
針對我縣社會治安實際和信息網路的迅速發展,網上“虛擬社會”監管任務日益繁重的現狀,選設以下執法勤務機構。
10、巡邏特警大隊
負責預防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等處置工作。
巡邏特警大隊下設巡邏中隊、應急中隊。
巡邏中隊:負責對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大型集會、各級警衛任務的巡邏防控工作;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
應急中隊: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處置嚴重暴力犯罪;處置爆炸、騷亂事件;處置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
11、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加掛信息通信大隊牌子)
負責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的信息監控,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指導查處違法犯罪案件,提供犯罪案件證據和案件協查工作;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備案,網際網路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管理等工作;負責公安科技、通信等工作。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下設綜合業務中隊、案件偵查中隊、信息通信中隊。
綜合業務中隊:負責蒐集公共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的信息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網際網路上的服務經營場所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備案,網際網路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管理等工作;負責大隊的文秘、機要、通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大隊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
案件偵查中隊:負責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的信息監控,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指導查處違法犯罪案件,提供犯罪案件證據和案件協查等工作。
信息通信中隊:負責公安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公安信息化的建設、運用、管理、維護等工作。
(四)監管場所機構設定
12、看守所: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監管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在押人員的生活和衛生,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積極開展獄內偵查工作,深挖犯罪,協助辦案機關順利進行工作;服務辦案部門,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嚴格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看守所的工作安全。
13、拘留所:依法對被拘留人員執行拘留處罰,在法定期限內對其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掌握被拘留人的思想動態,加強管理,嚴密警戒,確保拘留所的絕對安全;對被拘留人員進行管理和教育,使其認識其違反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避免以後重新違法;充分保障被拘留人員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積極開展深挖犯罪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為公安機關的有效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依據。
14、戒毒所:是公安機關依法通過行政措施,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進行生理脫癮心理矯治,適度勞動,身體康復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場所。主要職責是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進行藥物和心理治療、法制和道德教育、生活管理;出所後的跟蹤幫教;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禁毒的宣傳教育工作。
下設機構
15、平塘縣交通警察大隊(加掛公路巡邏民警大隊牌子)
負責維護道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處理交通事故,承擔公路治安巡邏任務,承擔道路交通安全保衛等任務。
交通警察大隊下設綜合業務中隊、事故處理中隊、車輛管理中隊、責任區中隊。
綜合業務中隊:負責道路交通事故動態分析,制定相關對策;負責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負責大隊文秘、機要、通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大隊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
事故處理中隊: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車輛管理中隊(加掛車管分所牌子):負責對駕駛人和車輛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證、照、牌等有關工作。
責任區中隊:負責本轄區內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邏工作。根據我縣道路交通實際情況擬設定五個責任區中隊,其中第一責任區中隊負責平湖、苗二河兩個鄉鎮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邏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開道和道路交通安全保衛任務;第二責任區中隊負責卡蒲、者密、四寨三個鄉鎮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邏工作;第三責任區中隊負責西涼、擺茹、甘寨、卡羅、白龍、谷硐六個鄉鎮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邏工作;第四責任區中隊負責通州、新塘、大塘、掌布、牙舟五個鄉鎮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邏工作;第五責任區中隊負責鼠場、克度、塘邊三個鄉鎮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邏工作。
派駐機構
16、十九個鄉(鎮)派出所:按照行政區劃設定,保持原十九個鄉鎮派出所。主要職責: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