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和縣交通局
- 地點:平和縣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平和縣交通局是主管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縣政府職能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能
2、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以及規章制度,提出我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管理意見,經批准後,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執行。
3、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和工程質量監督,行使我縣公路、渡口等設施建設、養護、管理和交通規費稽徵的行業管理職能,負責全縣公路路政和公路交通稽查站管理。與有關部門共同搞好公路項目和交通戰備項目的報批、下達以及實施管理工作。
4、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行使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含縣城出租汽車客運)、搬運裝卸、車船維修、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職能、負責我縣汽車駕駛員培訓和管理工作,包括教學計畫、技術標準、規劃布局、實施監督檢查、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組織管理、對運力發展和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緊急、戰備物資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負責交通運輸業及有關服務項目經營業戶的開業資格審核、審批和有關牌、證的核發等管理工作。
5、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行使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行業管理職能,指導交通系統的創安工作。
6、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協調交通運輸企業之間的關係,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
7、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和交流,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考核和配備。
8、負責我縣有關交通涉外工作、以及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通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公路、水路方面與國際交通合作有關事宜,維護公路、水路運輸權益、負責對台有關交通具體工作。
9、組織實施有關交通行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推廣先進的成果,技術改造和車船更新的實施,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負責交通行業的技術和質量監督,負責道路、水路運輸的統計工作、業務指導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辦理縣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處理行政複議案件和做好信訪工作。
11、管理本局機關和局屬企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定、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職工教育、職稱評審、職工福利、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