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明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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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縣,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縣,治所約在今越南河江省中部的渭川縣。

境內有平原江,自雲南歸化長官司發源,東南流70餘里。達宣光。灘多惡石,不可通筏子。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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