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是2021年4月2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嘉興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嘉興市農業農村局。
地方標準《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規定了平原水鄉稻鰍綜合種養的環境要求、田間工程、水稻栽培、泥鰍養殖及晚稻後茬輪作小麥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平原水鄉稻鰍的綜合種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farming of rice and aquaculture animal in theplain river network ragion—Part4: Rice and Loach
- 標準號:DB3304/T 046.4-2021
- 發布日期:2021-03-02
- 實施日期:2021-04-02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50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20.01
- 技術歸口:嘉興市農業農村局
- 批准發布部門: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8年12月,申報嘉興市地方標準建議表《嘉興市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2019年2月,嘉興市市場監督局下達《嘉興市市場監督局關於下達2019年第一批嘉興市地方標準制訂計畫的函》(嘉市監函【2019】28號檔案),列入制定計畫。該標準由嘉興市農業農村局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8年12月,申報嘉興市地方標準建議表《嘉興市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2019年12月對第一部分:通則、第二部分稻鱉進行了評審,並將原有的稻魚和稻鰍兩個部分合在一起,為第四部分:稻鰍。嘉興市稻鰍綜合種養有一定的歷史技術積累,早在2010年桐鄉等地就開展稻鰍共生的模式試驗,隨後各地開展以提高單產、提升效益為目標的綜合配套技術試驗和實踐,並逐步完善取得成功。
2012年位於海鹽縣的浙江三羊現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對稻鰍共生模式加以改進與完善,對防鳥設施進行改進,對泥鰍的品種進行了篩選,改養台灣泥鰍為主的新品種,同時對稻田進行田間工程改造,並對水溝覆膜,確保泥鰍不鑽泥,並保證了回捕率,由於泥鰍價格高,當時稻鰍共生畝效益達到1萬元以上,效益十分顯著,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配套技術體系,得到了不少領導的肯定,2016年全浙江省“兩區”(糧食功能區和綜合園區)現場會現場觀摩點也安排在浙江三羊現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因此編制組制定稻鰍標準時也借鑑和吸納了浙江三羊現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些成熟操作規程,同時標準初稿完成後於2020年9月30日,組織全嘉興市各縣(市、區)有關專家召開標準座談會,編制組充分聽取了各專家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完成了評審稿,並向嘉興市及浙江省內開展稻漁綜合種養的科研機構、推廣機構、企業等徵求意見。共收到意見表5份,意見15條,其中採納意見10條,部分採納意見3條,不採納2條。
- 發布實施
2021年3月2日,地方標準《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4月2日,地方標準《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嘉興市農漁技術推廣站、嘉興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海鹽縣農作物管理站、海鹽縣水產技術推廣站、桐鄉市水產工作站。
主要起草人:俞慧明、吳國利、徐衛國、章永根、張紅梅、姚雲峰、楊衛明、朱雲海、尚林沖、朱傑胄、張海鵬。
標準目次
前言 | Ⅰ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環境要求 | 1 |
5 田間工程 | 1 |
6 水稻栽培 | 2 |
7 泥鰍養殖 | 3 |
8 晚稻後茬輪作小麥 | 4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規定了平原水鄉稻鰍綜合種養的環境要求、田間工程、水稻栽培、泥鰍養殖及晚稻後茬輪作小麥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平原水鄉稻鰍的綜合種養。
引用檔案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準則—通則 NY/T 847 水稻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 NY 5071 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 NY/T 5117 無公害食品—水稻生產技術規程 SC/T 1135.6 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6部分:稻鰍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實施該標準時,一是要加強標準的宣傳和培訓,使各級推广部門、基層種養主體熟悉技術規程;二是在建設田間工程時,要按照標準施工,確保溝坑比不超10%。三是強化技術指導,各級技術人員,要指導綜合種養主體進行規範的稻鰍綜合種養生產,符合綠色、安全的產業導向,使稻鰍綜合種養生產的產品往高品質方向發展。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平原水鄉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第4部分:稻鰍》(DB3304/T 046.4-2021)的制定與發布,為嘉興市稻鰍綜合種養規範發展提供了技術支撐,可操作性強,並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嘉興市範圍內推廣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