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初期軍事執法官名稱。北洋政府京師警備衛戍機構步軍統領衙門所屬軍事執法處屬官。該處專司稽查步軍統領所屬兩翼五營游緝隊軍容風紀、官兵勤惰、偵緝盜匪、預審要案等事宜。主官有處長一人,坐辦一人,襄辦二人。屬員有預審官、幫審官、辦事員、看守長、守衛長、總稽查、稽查官、總偵緝長、偵緝差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