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運衡

常運衡(1878~1928),字次權,榆次縣(今晉中榆次區)車輞村人。早年中秀才。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捐戶部主事。宣統二年(1910)夏,山西巡撫丁寶銓為應付朝廷派官到山西檢查禁種鴉片事,派兵二營,到多年盛產罌粟的文水、交城一帶,強迫村民剷除已長成的煙苗。既不賠償損失,又不進行勸導,蠻橫霸道,以武力欺壓百姓。引起民憤,聚集阻攔,遂開槍鎮壓,打死打傷農民數十人,造成流血慘案。事件發生,極力隱瞞,對行惡軍官極力庇護,激起輿論公憤。《晉陽公報》主筆王用賓,撰文揭露“交文慘案”真相,一時轟動全國。清朝廷不得不派官員查處,常運衡奉命調查事實真相。在過程調查禁菸事中,發現山西的同盟會員進行革命活動的跡象,即向朝廷呈報。清政府委派“以三品京堂候補”的渠本翹為宣慰使,與其同到山西進行接洽斡旋。不久,清政府被推翻,常運衡悵然而歸。
民國元年(1912),任農工商部僉事,前往日本考察國庫、銀行諸財稅事務。民國4年(1915)回國,先後出任中國銀行陝西、雲南、歸綏(今內蒙古)等地的分行行長,對行務弊病多有革除,盈利頗多。民國8年(1919),調任張家口分行經理,時外蒙古謀求脫離中國獨立,庫倫政局急劇動盪,決定將設在庫倫等地銀行所存的幾百萬巨款立即運往內地,使銀行財產免受損失。由此“常老九”的聲譽鵲起,金融界同行甚為佩服,贊為“明智和果敢”之舉。民國10年(1921),被選為中華民國第三屆眾議院議員。民國13年(1924),出任山東省銀行籌備處會辦。民國15年(1926),任直隸省財政廳廳長。春夏之交,北方的直系、奉系軍閥與閻錫山聯合打擊馮玉祥勢力,在短暫的三方聯合期間,被北洋政府派回山西聯繫財政事宜。但閻錫山與張作霖即於翌年在京綏鐵路爆發戰事,使常運衡的努力全部落空,鬱郁北歸。
民國17年(1928)在北平去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