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罪行新論

常見罪行新論

《常見罪行新論》是201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廷光、張正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見罪行新論 
  • 作者:趙廷光、張正新
  • 出版時間:2014年9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65908 
  • 定價:4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常見罪行新論》在簡單論述罪名與罪行、法定刑、犯罪構成要件及其要件、犯罪既遂形態與未遂形態的基礎上,在定罪不但要定到罪名而且必須定到罪行原則的指導下,根據相關統計對司法實踐中常見罪名所涵蓋的具體罪行的構成要件、法定刑以及認定中需要注意的特殊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對於準確認定具體罪行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趙廷光,漢族,1935年5月生,貴州鎮寧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主要研究方向為:定罪與量刑、刑法專家系統和反計算機犯罪。曾出版《中國刑法原理(上下卷)》和《量刑公正實證研究》等著作10餘部,發表《論量刑精確制導》和《論罪行》等論文百餘篇,主持研製《中國刑法專家系統》和《計算機輔助量刑系統》,獲全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二等獎,國家科委火炬高新技術成果銀獎等獎項。
張正新,1957年3月生。湖北浠水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法學博士。1977年就讀於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1982年本科畢業。曾任鹹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中級法院院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曾出版《中國死緩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獨著)、《中國企業電子商務轉型及其法律問題研究》(主編)、《搶劫罪詳論》(合著)、《論罪名罪行與法定刑》(合著);先後發表法學論文40餘篇。

目錄

前言(1)
上編罪 刑 導 論
第一章罪名與罪行
第一節罪名
一、罪名的概述
(一)罪名的概念
(二)罪狀與罪名確定
(三)罪名的表達方式
(四)罪名的功能
二、罪名的分類
(一)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學理罪名
(二)單一罪名與集合罪名
(三)概括罪名與選擇罪名
第二節罪行
一、罪行的概念
(一)現行刑法關於罪行的規定
(二)規範上的罪行與現實中的罪行
二、罪行的基本特徵
三、缺失罪行概念的不良後果
四、找回罪行概念的重大意義
第二章法定刑
第一節法定刑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徵
一、法定刑的概念
二、法定刑的主要特徵
第二節法定刑的種類
一、基本法定刑
(一)極重罪行
(二)重大罪行
(三)嚴重罪行
(四)較輕罪行
(五)次輕罪行
(六)輕微罪行
二、減輕法定刑
三、並處附加刑
第三節法定刑是罪行輕重的概括表達方式
一、罪行大小決定法定刑的輕重配置
二、法定刑是衡量罪行輕重的公正標尺
三、法定刑中間線是量刑公正的生命線
第三章犯罪構成系統與構成要件體系
第一節犯罪構成系統
一、犯罪構成是一個龐大而複雜的系統
(一)犯罪構成系統的概念
(二)依法建立犯罪構成系統是改造傳統犯罪構成的最佳切入點
二、犯罪構成系統的縱向層次
(一)構成要件是犯罪構成系統的基礎層次
(二)構成要件的“要素”不是犯罪構成系統的最低層次
三、犯罪構成系統的橫向結構
(一)傳統犯罪構成系統的橫向結構
(二)傳統犯罪構成縱橫向結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二節犯罪構成要件體系
一、構成要件的概念
二、基本構成要件體系
三、加重構成要件體系
四、減輕構成要件體系
第三節構成要件的範圍與構成要件的特性
一、個罪構成要件的範圍
(一)構成要件範圍的概念
(二)構成要件範圍的法定性
(三)科學量化個罪構成要件是一項艱巨浩繁的系統工程
二、構成要件的特性
(一)構成要件特性的概念
(二)構成要件的層次定位和範疇選擇
(三)作為構成要件的刑法範疇具有相對性和條件性
第四章犯罪構成是罪行的法律表達方式
第一節基本的犯罪構成與派生的犯罪構成
一、基本犯罪構成
二、派生的犯罪構成
三、基本犯罪構成與派生犯罪構成的關係
(一)全涵基本構成要件的派生犯罪構成
(二)選涵基本構成要件的派生犯罪構成
第二節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與選擇要件
一、傳統犯罪構成中的“共同要件”與“隨意要件”
二、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與犯罪構成的選擇要件
(一)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
(二)犯罪構成的選擇要件
三、同屬性選擇要件與異屬性選擇要件
(一)同屬性選擇要件
(二)異屬性選擇要件
四、僅涵必備要件的犯罪構成與兼涵選擇要件的犯罪構成
(一)僅涵必備要件的犯罪構成
(二)兼涵選擇要件的犯罪構成
第五章犯罪構成的基本要件
第一節“犯罪主體方面”的構成要件
一、一般犯罪主體
二、特殊犯罪主體
三、特定犯罪單位
四、犯罪選擇主體
第二節“犯罪心態方面”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故意
二、犯罪過失
三、複合罪過
四、特定犯罪目的
五、特定犯罪動機
第三節“犯罪行為方面”的構成要件
一、單一危害行為、擇一危害行為、複合危害行為與反覆危害行為
(一)單一危害行為
(二)擇一危害行為
(三)複合危害行為
(四)反覆危害行為
二、特定犯罪時間
三、特定犯罪地點
四、特定犯罪方法
五、特定犯罪前提
第四節“犯罪客體方面”的構成要件
一、單一犯罪對象與選擇犯罪對象
(一)單一犯罪對象
(二)選擇犯罪對象
二、單一危害結果與選擇危害結果
(一)單一危害結果
(二)選擇危害結果
三、單一犯罪數額與選擇犯罪數額
(一)單一犯罪數額
(二)選擇犯罪數額
四、單一犯罪數量與選擇犯罪數量
(一)單一犯罪數量
(二)選擇犯罪數量
五、抽象危險狀態與具體危險狀態
(一)抽象危險狀態
(二)具體危險狀態
六、單一被害法益與複合被害法益
(一)單一被害法益
(二)複合被害法益
第五節犯罪構成的酌定要件
一、犯罪構成酌定要件的概念
二、犯罪構成酌定要件的基本特徵
三、犯罪構成酌定要件的分類與分布
第六章犯罪既遂形態與未遂形態
第一節犯罪既遂形態
一、犯罪既遂形態概述
二、犯罪既遂的基本形態
(一)行為犯
(二)結果犯
(三)數額犯
(四)數量犯
(五)危險犯
(六)情節犯
二、犯罪既遂的加重形態
(一)主體加重犯
(二)罪過加重犯
(三)行為加重犯
(四)時間加重犯
(五)地點加重犯
(六)方法加重犯
(七)對象加重犯
(九)數額加重犯
(十)數量加重犯
(十一)情節加重犯
三、犯罪既遂的減輕形態
(一)主體減輕犯
(二)情節減輕犯
(三)複合減輕犯
第二節犯罪未遂形態
一、犯罪未遂形態的概念
二、不是任何罪行都存在廣義未遂形態
(一)過失犯罪和間接故意犯罪不存在廣義未遂形態
(二)舉動犯和不作為犯也不存在廣義未遂形態
(三)危險犯不存在廣義未遂形態
三、借鑑外國立法例完善我國犯罪未遂形態
四、完善我國犯罪未遂形態的立法建議
下編罪 刑 各 論
符號說明
1.★號=罪名標識。
2.★號前面數字=罪名代碼。
3.中括弧內A=更輕罪、B=輕罪、C=基本罪、D=重罪、E=更重罪、
F=最重罪、H=單位犯基本罪、I=單位犯重罪、J=單位犯更重罪。
4.中括弧內-x??=法定刑檔次。
5.小括弧內數字=規定本罪的刑法條款。
第一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常見罪名
第一節放火罪\[C-x13;D-x04\](114;115)
第二節失火罪\[B-x25;C-x14\](115\\2)
第三節破壞電力設備罪\[C-x13;D-x04\](118;119\\1)
第四節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罪
\[C-x13;D-x04\](125\\1)
第五節交通肇事罪\[C-x25;D-x14;E-x10\](133)
第六節危險駕駛罪\[C-x37\](133之一;修八22)
第七節重大責任事故罪\[C-x25;D-x14\](134\\1;修六1\\1)
第二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常見罪名
第一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C-x33;D-x15;E-x10;F-x05\]
(140;149;150)
第二節信用卡詐欺罪\[C-x19;D-x12;E-x06\](196)
第三節虛開發票罪\[C-x32;D-x15\](205之一;修八33)
第四節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C-x34;D-x15\]
(209\\2;211)
第五節持有偽造的發票罪\[C-x32;D-x15\](210之一;修八35)
第六節契約詐欺罪\[C-x27;D-x13;E-x06\](224)
第七節非法經營罪\[C-x21;D-x11\](225;修一8)
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一節故意殺人罪\[B-x13;C-x04\](232;247;248;289;292)
第二節過失致人死亡罪\[B-x24;C-x14\](233)
第三節故意傷害罪\[C-x28;D-x13;E-x04\](234;238\\2;247)
第四節強姦罪\[C-x13;D-x04\](236\\1;241\\2;259\\2;300\\3)
第五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C-x19;D-x11\](237\\1.2)
第六節猥褻兒童罪\[C-x19;D-x11\](237\\1.2.3)
第七節非法拘禁罪\[C-x29;D-x13;E-x09\](238\\1.2)
第八節綁架罪\[B-x12;C-x06;D-x01\](239\\1;修七6)
第四章侵犯財產罪常見罪名
第一節搶劫罪\[C-x13;D-x04\](263;267\\2;269;289)
第二節盜竊罪\[C-x30;D-x13;E-x06\](264;253\\2;265;修八39)
第三節詐欺罪\[C-x30;D-x13;E-x06\](266;300\\3)
第四節搶奪罪\[C-x30;D-x13;E-x06\](267)
第五節侵占罪\[C-x33;D-x17\](270\\1)
第六節挪用資金罪\[C-x25;D-x13\](272;185\\1;修一7)
第七節敲詐勒索罪\[C-x30;D-x13;E-x09\](274;修八40)
第八節故意毀壞財物罪\[C-x27;D-x14\](275)
第五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常見罪名
第一節妨害公務罪\[C-x30\](277\\1.2;242\\1;157)
第二節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C-x29;D-x13\](280\\1)
第三節聚眾鬥毆罪\[C-x28;D-x13\](292)
第四節尋釁滋事罪\[C-x20;D-x12\](293;修八42)
第五節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A-x29;B-x13;C-x10\]
(294\\1;修八43\\1)
第六節開設賭場罪\[C-x28;D-x13\](303\\2;修六18\\2)
第七節窩藏、包庇罪\[C-x28;D-x13\](310;362)
第八節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C-x30;D-x14\](312;修六19)
第九節非法行醫罪\[C-x30;D-x13;E-x09\](336\\1)
第十節盜伐林木罪\[C-x30;D-x14;E-x10\](345\\1)
第十一節濫伐林木罪\[C-x30;D-x14\](345\\2)
第十二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C-x28;D-x14;E-x10;F-x03\](347)
第十三節非法持有毒品罪\[C-x28;D-x14;E-x07\](348)
第十四節容留他人吸毒罪\[C-x28\](354)
第十五節強迫賣淫罪\[C-x12;D-x06;E-x02\](358\\1.2;361)
第十六節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C-x20;D-x11\](359\\1;361)
第六章貪污、賄賂、瀆職罪常見罪名
第一節貪污罪\[B-x31;C-x16;D-x08;E-x04\]
(382;383;183\\2;271\\2;386;394)
第二節受賄罪\[B-x31;C-x16;D-x08;E-x04\](385;386;388)
第三節挪用公款罪\[C-x19;D-x11;E-x06\]
(384;185\\2;修一7;272\\2)
第四節行賄罪\[C-x19;D-x12;E-x06\](389;390)
第五節玩忽職守罪\[C-x25;D-x14\](397\\1)
第六節濫用職權罪\[C-x25;D-x14\](397\\1)
第七節徇私舞弊罪\[C-x19;D-x12\](397\\2)“兩高”司法解釋“徇私舞弊罪”這個罪名,由於它的法定刑配置不同於“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所以應另設立本罪名。
附表
附表1:中國刑法“罪責刑”關係示意圖
附表2:罪名與罪行結構分章節統計表(截至修八)
附表3:法定刑適用罪行一覽表(截至修八)
附表4:中國刑法犯罪構成要件體系圖
附表5:法定刑主刑幅度刑法量、主刑刻度月與中間線刑罰量一覽表
附表6:減輕處罰幅度立法建議一覽表
附表7:定罪剩餘的選擇要件轉化而來的從重處罰情節統計表
後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