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格訴冤》是清代袁枚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常格訴冤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袁枚
- 作品出處:《子不語》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常格訴冤
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閱邸抄。見景山遺失陳設古玩數件,內務府官疑挑土工人所竊,召執役者數十人,立而訊之。一人忽跪訴曰:“我常格也,系正黃旗人,年十二歲。赴市買物,為工人趙二圖奸不遂,將刀殺死,埋我於厚載門外堆炭地方。我家父母某,尚未知也。求大人掘驗伸冤。”言畢仆地。少頃,復躍而起曰:“我即趙二,殺常格者我也。”內務府大人見其狀,知有冤,移交刑部掘驗,屍傷宛然。訪其父母,曰:“我家兒遺失已一月,尚未知其死也。”隨拘詢趙二,盡吐情實。刑部奏:“趙二自吐凶情,跡似自首,例宜減等;但為冤鬼所憑,不便援引此例,擬斬立決。”奉旨依議。
作者簡介
袁枚(1716~1798年)清朝詩人。字子才,號簡齋,後又號隨園,世稱隨園先生,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曾任溧水、江浦、江寧知縣。他博學多識,以詩稱於世。其文風灑脫不羈,對當時居統治地位的漢學、宋學均有抨擊。對詩歌創作,主張直抒性情,詩人應不失赤子之心,不為格律所拘,為清代詩壇中性靈派的主要代表。所作古文、駢文亦縱橫跌宕,自成一家。與紀昀齊名,有“南袁北紀”之稱。提倡女子文學,禮教之士譏其輕薄無行。所著有《小倉山房集》、《隨園詩話》、《子不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