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

常德市水利局,正處級政府工作部門。貫徹國家和省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工作發展中長戰略、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水利局
  • 地點:常德市
  • 類型:水利局
  • 主要職能:統一管理水資源
  • 地址:常德市人民東路六中旁
  • 郵政編碼:415000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工作職能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水利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市確定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水利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市和跨區縣(市)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制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市水資源信息。
(三)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指導城市防洪;負責全市防洪工程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區縣(市)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負責全市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初審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編制和審查市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泊、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縣(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協同市血防辦結合河道治理做好血防滅螺工作。
(九)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
(十一)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市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①負責組織機關日常管理工作;
②負責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建設;
③負責局機關房產、物業、後勤管理、有關來客和有關會議接待、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綜合治理和城市創建工作;
④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
⑤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⑥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科(加掛科技科牌子)
①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計畫生育、普法教育、政治學習、精神文明等工作;
②負責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理論培訓、專業技術幹部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③負責指導水利行業職工培訓,水利行業有關的職業技能鑑定;
④負責承辦科教興水工作,承辦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
⑤負責水利科技資料管理;
⑥負責市水利學會工作;
⑦負責機關作風建設、效能建設及紀檢監察聯絡工作;
⑧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計畫科
①負責編制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設計畫,組織制訂主要河流的流域規劃;
②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
③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水利工程建設的規劃計畫管理工作;
④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⑤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⑥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政水資源科
(加掛常德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
①負責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貫徹實施工作;
②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
③負責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
④負責水行政執法的複議、應訴和舉報、投訴的管理工作;
⑤負責市水利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
⑥負責水事違法案件的法律文書審理審核工作;
⑦負責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工作;
⑧負責行政許可批覆檔案的審核工作;
⑨負責全市水行政執法人員及其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
⑩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⑾負責環保世紀行的牽頭組織及相關工作;
⑿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城市防洪建設管理科
①負責全市城市防洪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及城市防洪工作的統一協調和技術指導;
②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③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事業單位

市水政監察支隊
①負責水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
②負責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③組織實施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決定,並受其委託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④承辦涉河建築物審批工作;
⑤負責河道采砂作業活動的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費的徵收;
⑥指導和監督各區縣(市)水政監察大隊的執法工作;
⑦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⑧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水土保持站
①負責宣傳貫徹水土保持法律法規;
②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負責審查批准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以及組織竣工驗收;
③負責提出水土流失重點預防保護區、重點監督區和重點治理區的具體範圍,制定防治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④負責組織開展水土流失監測工作和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
⑤負責調解水土流失防治糾紛;
⑥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
⑦負責徵收水土保持規費;
⑧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⑨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湖區水利工程管理站
①負責全市湖區水利建設與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
②負責組織全市河道水利建設年度計畫的編制及審查上報;
③負責河道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湖區水利結合滅螺工作;
④負責制定全市湖區江河湖泊度汛方案,配合江河湖泊的防洪調度和湖區水利工程管理;研究擬定湖區水利工程近期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
⑤負責全市湖區水利工程規劃、組織設計、計畫實施、技術指導和檢查督促;指導湖區堤防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管理;
⑥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委託負責本市列入洞庭湖治理工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⑦負責湖區防汛搶險技術指導,依法管理河道和河道清障;
⑧負責湖區水利基本技術資料的管理;
⑨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⑩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山區水利工程管理站
①負責全市山丘區水庫、灌區水利建設與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
②負責山丘區水庫、灌區工程的建設管理;
③負責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編制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
④協助省廳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全市大中型灌區及灌溉骨幹工程發展規劃和續建配套及更新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
⑤編制上報大型及重點中型水庫度汛方案,審查小型水庫度汛方案;
⑥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設;
⑦指導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灌區管理體制改革,參與水價改革;
⑧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⑨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機電排灌農電管理站
①負責全市湖區排漬、排澇、排洪工程以及山丘區水輪泵、提灌、噴灌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查工作;
②負責全市機電排灌、水輪泵、噴灌工程的管理;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工作;
③負責管理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審批“全市2000KW以下水電站、35KV以下線路及相應變電站、農村電氣化縣建設項目”,審核“全市大於2000KW以上小於25000KW的水電站、大於35KV小於110KV線路及農村電氣化建設項目”;
④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⑤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站
①負責組織貫徹落實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②負責全市節水灌溉、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
③負責編制上報全市節水灌溉、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工程年度建設計畫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
④負責對供水工程範圍和水資源區進行有效保護,保證飲用水安全;
⑤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⑥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①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
②負責管理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③對全市水利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爭端進行技術仲裁;參與重大水利工程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參加受監工程項目的階段驗收、竣工驗收,出具工程質量評定報告;簽署水利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
④掌握全市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水利工程質量檢查;
⑤負責接受省質監中心站委託的質量監督任務;
⑥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綜合等;
⑦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⑧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水利綜合經營管理站
①負責全市水利經濟工作的行業管理;
②負責貫徹落實發展水利經濟的政策法規;
③制定全市水利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水利經濟政策和水利產業結構調整的意見、建議和方案;
④負責全市水利經濟的諮詢、統計和監督工作;
⑤負責參與組織市水利行業的重大商貿活動;
⑥負責組織全市水利經濟管理人才的培訓;
⑦承辦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範圍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⑧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南馬電排管理站
①負責排出常德城區的漬水和污水;
②負責排出柳葉湖和沾天湖及其周邊地域的洪水和澇水;
③負責南昏電排、馬家吉電排站內所有機電設備及土建設施的運行和管理以及更新改造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④負責搞好南昏排水閘、新河口閘和柳葉排水閘的運行和管理及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⑤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①負責全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防洪工程和水電工程的規劃、勘測、科研與設計;
②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防汛搶險機動隊
①負責全市重大防汛搶險的技術指導,配合各地組織重點潰垸、潰壩性險情的排除;
②負責市級防汛搶險物資的調運;
③負責組織全市防汛搶險技術培訓;
④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水利局信息中心
①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水利信息化的規劃與設計,抓好信息化項目建設和管理;
②負責制定和執行市內水利行業信息技術的規程和規範,並督促執行;
③負責市水利局計算機區域網路的運行和管理,做好與省水利廳計算機廣域網的聯繫及網際網路的聯接與管理;
④負責全市各類防汛抗旱和水利水電資料庫建設、市內水利行業業務信息系統的技術管理;
⑤負責組織市內水利行業信息技術的交流、培訓及各類套用系統開發;
⑥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澧陽平原灌區灌溉試驗站
①負責對農作物用水試驗觀測,提出合理利用水資源與最佳化配置的建議方案;
②負責搞好農業生產節水灌溉及其有關新技術和新成果的推廣套用,為農業生產的科學灌溉和高效用水提供技術支持;
③負責根據試驗觀測,編制農作物灌溉用水定額方案;
④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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