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法是唐劉晏為打擊豪強、維護社會安定而推行的穩定市場、增加財政收入的政策。“安史之亂”後,唐經濟破壞嚴重,而商賈亂中打劫,操縱市場,侵漁平民。劉晏針對這一現象,於各地設定知院官,並且“皆募駛足,置驛相望”,(駛足: 健於行走之人) 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物產豐歉和物價高低等信息,及時轉達給朝廷。朝廷理財官吏根據各地物價高低採取相應對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平法
- 拼音:cháng píng fǎ
- 注音: ㄔㄤˊ ㄆㄧㄥˊ ㄈㄚˇ
- 解釋:即常平
釋義出處
即常平。《新唐書·劉晏傳》:“ 晏 又以常平法,豐則貴取,飢則賤與,率諸州米嘗儲三百萬斛。”參見“ 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