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郵政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郵政服務標準,研究擬定本地區郵政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本地區郵政市場以及郵政普遍服務和機要通信等特殊服務的實施,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統計等工作,保障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承辦上級郵政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郵政管理局
- 研究擬定:本地區郵政發展規劃
- 監督管理:郵政普遍服務和機要通信服務實施
-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 屬於:事業單位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負責本地區郵政業發展規劃編制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督促相關規劃實施。
2、負責研究本地區郵政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制定相關政策並貫徹落實。
3、負責本級郵政管理機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做好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4、負責貫徹落實科技政策和行業相關標準實施的督促工作。
5、負責本級機關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本局契約的管理和備案工作。
6、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本地區黨政機關等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秘書、文電、會務、文書檔案、印章使用與管理、機要保密和重大事項的督辦、起草綜合性文稿等工作。
7、負責對外宣傳,做好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網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務公開工作。
8、負責本地區郵政業統計的協調、督查、檢查工作。
9、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10、負責本局幹部考察、任免、調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11、負責本局公務員招錄、教育培訓、考核、人事檔案、勞動工資管理、外事、計畫生育及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12、負責本局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
13、負責本地區行業人才培養工作,協助開展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14、負責局黨群、紀檢監察、行風建設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組織辦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
15、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務管理。
1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負責研究本地區郵政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制定相關政策並貫徹落實。
3、負責本級郵政管理機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做好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4、負責貫徹落實科技政策和行業相關標準實施的督促工作。
5、負責本級機關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本局契約的管理和備案工作。
6、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本地區黨政機關等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秘書、文電、會務、文書檔案、印章使用與管理、機要保密和重大事項的督辦、起草綜合性文稿等工作。
7、負責對外宣傳,做好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網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務公開工作。
8、負責本地區郵政業統計的協調、督查、檢查工作。
9、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10、負責本局幹部考察、任免、調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11、負責本局公務員招錄、教育培訓、考核、人事檔案、勞動工資管理、外事、計畫生育及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12、負責本局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
13、負責本地區行業人才培養工作,協助開展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14、負責局黨群、紀檢監察、行風建設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組織辦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
15、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務管理。
1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普遍服務處(機要通信處)
1、負責編制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發展規劃,協調與地方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抓好相關規劃實施。
2、負責研究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制定相關政策並貫徹落實。
3、貫徹落實郵政普遍服務法律法規、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對郵政企業落實普遍服務標準、規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4、掌握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基本情況,定期監測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水平,建立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機要通信等監管報告制度。
5、制定和落實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保障政策。
6、加強對郵政普遍服務財政補貼或普遍服務基金使用的監督。
7、負責受理本地區郵政企業撤銷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停止辦理或者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和特殊業務的申請,組織實地核查,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組織對本地區郵政企業貫徹執行郵政服務價格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9、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郵政機要通信安全保密工作。
10、負責本地區社會監督員管理,組織開展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社會監督工作。
11、依法對郵票銷售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處理本地區涉及郵票發行管理的有關工作。
12、負責處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質量申投訴、舉報等有關事務。
1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2、負責研究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制定相關政策並貫徹落實。
3、貫徹落實郵政普遍服務法律法規、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對郵政企業落實普遍服務標準、規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4、掌握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基本情況,定期監測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水平,建立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機要通信等監管報告制度。
5、制定和落實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保障政策。
6、加強對郵政普遍服務財政補貼或普遍服務基金使用的監督。
7、負責受理本地區郵政企業撤銷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停止辦理或者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和特殊業務的申請,組織實地核查,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組織對本地區郵政企業貫徹執行郵政服務價格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9、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郵政機要通信安全保密工作。
10、負責本地區社會監督員管理,組織開展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的社會監督工作。
11、依法對郵票銷售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處理本地區涉及郵票發行管理的有關工作。
12、負責處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質量申投訴、舉報等有關事務。
1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市場監管處
1、負責編制本地區快遞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與地方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抓好相關規劃實施。
2、負責研究本地區快遞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制定相關政策並貫徹落實。
3、負責貫徹執行郵政法律法規,提出本地區行業法制建設意見與建議,負責組織行業普法工作,負責本地區行業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工作。
4、協助做好本級機關相關規範性檔案、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5、負責處理本級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
6、負責本地區行業相關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
7、負責掌握本地區郵政市場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相關市場主體的基礎數據信息。
8、負責本地區郵政業統計的日常工作。
9、依法開展本地區快遞等郵政市場準入的相關工作,承擔準入後的日常管理。
10、負責依法監管本地區郵政市場,規範郵政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公平競爭。
11、負責行業安全監管,保障郵政通信和信息安全。
12、負責組織制定本地區郵政市場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組織落實相關預案。
13、負責監督本地區快遞服務質量,依法處理快遞等郵政服務質量申投訴和舉報等有關事務,查處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14、負責對本地區集郵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相關管理工作。
15、負責本地區郵政用品用具的監製管理工作。
1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負責研究本地區快遞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制定相關政策並貫徹落實。
3、負責貫徹執行郵政法律法規,提出本地區行業法制建設意見與建議,負責組織行業普法工作,負責本地區行業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工作。
4、協助做好本級機關相關規範性檔案、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5、負責處理本級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
6、負責本地區行業相關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
7、負責掌握本地區郵政市場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相關市場主體的基礎數據信息。
8、負責本地區郵政業統計的日常工作。
9、依法開展本地區快遞等郵政市場準入的相關工作,承擔準入後的日常管理。
10、負責依法監管本地區郵政市場,規範郵政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公平競爭。
11、負責行業安全監管,保障郵政通信和信息安全。
12、負責組織制定本地區郵政市場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組織落實相關預案。
13、負責監督本地區快遞服務質量,依法處理快遞等郵政服務質量申投訴和舉報等有關事務,查處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14、負責對本地區集郵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相關管理工作。
15、負責本地區郵政用品用具的監製管理工作。
1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