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4〕29號),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為地方政府管理,更名為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直屬部門:常州市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劃轉的職責
1. 將食品、食品添加劑、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和相關許可管理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 將所屬食品檢驗檢測職能劃歸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加強的職責
1. 加強對重點產品、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的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分析評估,對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質量風險及時預警。
2. 加強質量服務市場的監管和指導,進一步培育和規範認證、檢測市場,推進技術機構資源整合,建設檢測資源共享平台。
3. 推進質量仲裁檢驗和質量鑑定,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化解社會矛盾。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職權範圍內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及組織實施工作;指導轄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擬定全市質量發展規劃和質量獎勵制度,推進質量強市工作和名牌發展戰略;承擔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評價任務;推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依法進行處理;負責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實施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
(四)引導和鼓勵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監督全市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推進企業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和公開;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監督管理工作。
(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國家計量制度在全市的執行,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市場計量行為和商品量的監督。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法律、法規、政策、規劃;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查處工作;推進自願性產品認證與體系認證;負責認證培訓、諮詢活動的監督檢查。
(七)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充裝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對高耗能特種設備實施節能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按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八)組織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職責範圍內的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工作;開展執法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質監執法和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舉報、投訴、申訴工作;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九)組織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
(十)牽頭編制和發布全市有關質量、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和檢驗檢測認證狀況報告。
(十一)承擔市質量強市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標準化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