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國家稅務局公告

納稅服務機構名稱為常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變職能、改進作風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面實施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稅收職責清單》,常州市國稅局在市區成立統一的納稅服務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稅服務機構名稱為常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自10月1日起,市區各辦稅服務大廳統一由納稅服務機構管理,各辦稅大廳統一以“常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名義對外辦公。納稅人辦理各類涉稅事項的地點保持不變。
二、原常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更名為常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
三、常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二、三、四、五稅務分局,以及常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轉型為專業從事風險應對的稅務機關。
特此公告。
常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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