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北區)經濟發展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經濟、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黨工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 辦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區崇信路8號 
  • 所屬地區:江蘇省常州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負責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評估。
(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產城融合綜合改革等有關工作。
(三)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發展目標,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開展政府目標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統籌管理和協調服務省、市、區重點項目,負責組織編制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要求開展重點項目調度,組織開展重點項目巡查督查、考核評估工作。
(五)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循環經濟發展。
(六)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承擔能源(含電力、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管理職能,協調天然氣儲備和供應工作,承擔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
(七)牽頭推進全區服務業發展,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規劃,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制定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建議。
(八)統籌協調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工作,承擔全區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統籌協調全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組織協調軍地需求對接和軍民融合項目推進建設。
(九)承擔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訂全區價格改革和管理政策措施,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指導全區重點行業價格工作。
(十)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按許可權擬訂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清費降本減負工作,牽頭落實全區價格調控工作和收費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制度的標準規範,制定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企業及個人信用徵信工作。
(十二)貫徹國家、省、市產業政策,擬定本區促進和規範工業經濟發展,推動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三)對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開展監測、分析和預測,對重大問題、熱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出台鼓勵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加快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
(十四)組織起草並實施有關民營經濟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組織擬定和實施民營經濟結構調整、技術創新等規劃;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十五)圍繞供給側改革,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組織開展綠色製造體系建設,開展全社會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開展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套用。
(十六)制定並組織實施智慧型製造、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業網際網路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協助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十七)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地方金融監管、金融發展法規規章和政策,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推動地方金融產業改革發展。
(十八)負責部分類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承擔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研究金融扶持實體經濟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
(二十)完成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秘書事務、會議組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檔案管理、接待、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出國(境)管理、績效管理及退休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二)發展改革處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負責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評估;協調推動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組織協調長三角一體化及有關城市群、都市圈發展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和產城融合綜合改革等有關工作;綜合分析、協調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工作,承擔全區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
(三)區域發展處
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發展目標,推進開展政府目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統籌管理和協調服務省、市、區重點項目,按要求開展重點項目調度、督查、考核評估工作;負責推進流域治理相關工作;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規劃編制、政策協調等重大問題,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協調人口和社會事業領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循環經濟發展;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協調天然氣儲備和供應工作,承擔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
(四)產業協調處
牽頭推進全區服務業發展,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規劃,負責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制定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負責創業投資發展與制度建設;指導推進開展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承擔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上報工作。
(五)運行監管處
負責綜合經濟運行分析,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制度的標準規範,制定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指導和監督管理企業及個人信用徵信工作;承擔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實施工作;擬訂全區價格改革和管理政策措施,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指導全區重點行業價格工作;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按許可權擬訂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清費降本減負工作,牽頭落實全區價格調控工作和收費管理工作。
(六)工業和信息化處
編制和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和行業動態;協調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新增長點的培育;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智慧型製造和企業信息化推進工作;負責工業網際網路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化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協調信息網路建設、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等重大問題;協調指導信息化培訓和普及工作;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起草並實施有關民營經濟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組織擬定和實施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轉型升級處
組織開展綠色製造體系建設;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負責新能源產品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落後產能淘汰工作;負責化工產業治理和減少落後化工產能工作;承擔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事項;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協助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八)金融發展處
負責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引進力度,推進金融服務業集聚發展;研究金融扶持實體經濟的政策措施,制定企業融資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勵機制;協調推進全區農村金融、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創新發展工作;承擔駐區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全區金融運行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負責制定全區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規劃和措施,負責組織、指導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承擔跟蹤監測本地已上市(掛牌)企業經營業績,協調服務配股、定向增發、兼併重組、發行債券等再融資工作,協助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做好全區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工作。
(九)金融監管處
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加強對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領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承擔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等類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執行落實相關監管制度;督促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承擔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防範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北區)經濟發展局發展改革處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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